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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清区供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5个专项应急预案的通知》政策解读

来源:  应急局 水务局 发布时间: 2023-03-30 17:36

《武清区供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政策解读

一、制定《武清区供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背景和依据是什么?

答:2022118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天津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等14个专项应急预案,其中《天津市供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要求由各区结合实际制定符合自身情况的供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本预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天津市水污染防治条例》、《天津市城市供水用水条例》、《天津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天津市供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天津市武清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有关标准,结合我区供水实际情况制定。

二、制定《武清区供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目的和意义是什么?

答:本预案的制定可以有效指导和应对可能发生的供水安全事故,提高各类供水突发事件的应对能力,确保在发生供水突发事件时,应急处置及时、有序、高效,以最大限度减少其造成的损害,保证生活与生产用水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三、《武清区供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中明确的重要措施有哪些?

答:本预案对各相关单位做出了明确的职责分工,当预警发布后各相关单位及时实施预警响应措施,各级供水单位进入备战状态,并按照各自职责展开工作,应急救援队伍进入待命状态,做好供水救援装备、物资器材的准备,确保随时实施救援行动。

四、《武清区供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主要内容包括什么?

答:本预案的主要内容有总则、组织体系、监测与预警、应急处置、善后处置、应急保障、培训和演练、附则等八个部分。

五、《武清区供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明确的工作要点都有哪些?

答:本预案明确的工作要点为:各供水单位按照本预案的规定,加强对水源污染、氯气泄漏、火灾、爆管等突发事件的应急演练。演练每年不少于2次。演练结束后,要及时对演练情况进行总结评估,根据演练情况及时调整、修订应急预案。

六、《武清区供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顺利实施,主要采取了哪些保障措施?

答:主要采取了抢险保障、物资保障、设施保障、通讯保障、资金保障。

七、关键词解释

答:本预案所指的供水突发事件主要包括:水源、水厂和管网三个方面,导致居民用户降压或停水。水源事故包括水源中止供应、水源污染、原水供电线路故障、原水管道损坏等;水厂事故包括水体污染、构筑物事故、供电线路故障、氯氨泄漏事件、氯氨及净水药剂供应突发事件等;管网事故包括输水干管爆管、中途加压泵站(二供泵站)事故、区域性水质污染等。



《天津市武清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

政策解读

一、制定《天津市武清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的背景和依据是什么?

答:为指导应对可能发生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全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按照《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津政办规〔2022〕1号)的要求:各区应制定区级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报送市应急局备案。结合本区实际,起草了《武清危化品预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天津市安全生产条例》、《天津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天津市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天津市武清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二、制定《天津市武清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的目的和意义是什么?

答:进一步健全完善武清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响应和救援机制,加强对危险化学品事故处置和救援的综合协调指挥,明确各部门应急救援职责,确保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工作及时、有序、高效进行,预防和控制次生、衍生灾害的发生,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三、《天津市武清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中明确的组织体系有哪些?

答:(一)领导机构

在区委、区政府统一领导,区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以下简称区应急委)指导下,设立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指挥部,总指挥由区政府分管应急管理工作的副区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区应急局局长担任。

(二)办事机构

区指挥部下设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区应急局,具体承担区指挥部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区应急局局长担任。

(三)现场指挥部

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后,区指挥部根据事故发展态势需要,组建区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部。现场指挥部工作实行现场总指挥负责制。发生一般危险化学品事故,由区人民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现场总指挥;现场总指挥负责组织研究制定现场处置方案,指定工作组负责人员;现场总指挥发生变动或更替的,应做好相关工作的交接。

(四)专家组

区指挥部办公室组织成立应急救援专家组,为灾情研判、应急救援、恢复重建提供技术支持。专家组可直接参与应急处置工作,协助事故现场指挥部判断事故危害发展的趋势、程度,分析研判事故原因,提出应急救援措施和建议,为现场指挥部的决策提供依据和方案。

四、《天津市武清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的主要内容包括什么?

答:《天津市武清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共九个部分,第一部分是总则;第二部分是组织体系;第三部分是预防、监测与预警;第四部分是信息报告和先期处置,第五部分是应急响应;第六部分是后期处置;第七部分是应急保障;第八部分是宣传、培训和应急演练;第九部分是附则;第十部分是附件。

五、《天津市武清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明确的工作要点都有哪些?

答:(一)组织指挥体系。

在区委、区政府统一领导,区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以下简称区应急委)指导下,设立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指挥部,总指挥由区政府分管应急管理工作的副区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区应急局局长担任。

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后,区指挥部根据事故发展态势需要,组建区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部。现场指挥部工作实行现场总指挥负责制。发生一般危险化学品事故,由区人民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现场总指挥;现场总指挥负责组织研究制定现场处置方案,指定工作组负责人员;现场总指挥发生变动或更替的,应做好相关工作的交接。

(二)风险防控。

着眼履行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政治责任,坚持隐患就是事故、事故就要处理,强化预防为主,平战结合。始终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日常管理和事故预防相结合的原则,按照长期准备、重点建设的要求,切实做好应对危险化学品事故的思想准备、预案准备、物资和经费准备、应急力量准备,做到常备不懈。

(三)应急响应。

初判发生一般危险化学品事故时,由区人民政府启动应急响应并报市指挥部办公室,按照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市指挥部认为事故超出区人民政府救援能力时,启动三级应急响应,市指挥部办公室主任赶赴现场,组织指导事发地所在区人民政府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市指挥部办公室协调相关成员单位、应急救援队伍、应急救援装备和应急物资等赶赴事故现场,协助区应急指挥机构共同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市指挥部总指挥视事故情况赴事故现场靠前指挥指导处置工作。

(四)应急保障。

共包括应急队伍保障、应急装备(物资)保障、通信与信息保障、交通运输保障、医疗卫生保障、治安保障、经费保障、应急供电保障八部分,既有服务于应急处置的保障措施,也有立足于日常管理的准备工作,目的就是要各职能部门把防范风险、应对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功夫下在平时,强化责任衔接与工作落实。

六、关键词解释

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不包括放射性物品)。

危险化学品单位:涉及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运输、使用、储存、装卸和废弃处置等环节的企事业单位。



《天津市武清区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政策解读

一、起草背景及过程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论述,依法有利有序有效处置本区森林火灾,加强资源整合,最大限度减少森林火灾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及《天津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武清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规范性文件,经多方征求意见,不断修订完善,最终形成《天津市武清区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二、预案主要内容

《天津市武清区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由总则、主要任务、组织体系、预警和信息报告、应急响应、综合保障、后期处置、附则八个部分组成。

(一)总则。包括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工作原则、灾害分级。

(二)主要任务。包括组织灭火行动、转移疏散人员、保护重要目标、转移重要物资、维护社会稳定。

(三)组织体系。包括指挥机构、办事机构、区森防指成员单位职责分工、镇街森林防灭火工作指挥机构、扑救指挥。

(四)预警和信息报告。包括预警和信息报告。

(五)应急响应。包括分级响应、响应措施、响应等级。

(六)综合保障。包括扑火力量保障、通信与信息保障、向导保障、物资保障、资金保障。

(七)后期处置。包括火灾评估、火因火案查处、约谈整改、责任追究、工作总结、表彰奖励。

(八)附则。包括森林火险等级与预警信号对应关系、演练培训、预案管理、预案实施。

三、重点内容解读

(一)关于《天津市武清区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定位

本预案是本区应对森林火灾的专项应急预案,适用于本区行政区域内发生的森林火灾应对工作。

(二)关于组织指挥体系

本预案的组织指挥体系包括指挥机构、办事机构、区森防指成员单位职责分工、镇街森林防灭火工作指挥机构、扑救指挥等5个部分。

其中指挥机构为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事机构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成员单位包括区应急局、区农业农村委、区消防救援支队、公安武清分局、区交通局、区城管委等共计23个;扑火前线指挥部包含综合协调组、扑救指挥组、火情监测组、医疗救治组等11个工作组。

(三)关于森林火险预警

森林火险预警级别划分为四级,由高到低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蓝色表示。其中蓝色、黄色预警信息由区应急局发布橙色、红色预警信息由市应急局、市气象局统一发布。

(四)关于应急响应

森林火灾应急响应从高到低划分为一级应急响应、二级应急响应、三级应急响应和四级应急响应。较大、一般森林火灾由区森防指指挥,特别重大、重大森林火灾提请启动市级预案,并由市指挥部指挥。四级响应由区森防办提出建议,区森防指第一副总指挥批准;三级响应由区森防办提出建议,区森防指总指挥批准;二级、一级响应由区森防办提出建议,区森防指总指挥批准并报区人民政府同意后启动。各相关单位根据响应等级,按照预案要求采取对应措施完成扑救火灾转移安置人员救治伤员保护重要目标维护社会治安信息发布火场清理看守善后处置等任务。

(五)关于综合保障

包括扑火力量保障、通信与信息保障、向导保障、物资保障、资金保障。其中,扑火力量保障上,扑救队伍以消防救援支队、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应急防火队伍为主,其他社会力量为辅;物资保障上,区农业农村委、各级森林防火指挥机构应根据辖区内森林防灭火任务,建立相应的森林防火物资储备库,储备所需的扑火机具和装备。

(六)关于后期处置

包括火灾评估、火因火案查处、约谈整改、责任追究、工作总结、表彰奖励。其中,火灾评估由公安武清分局、区农业农村委、区应急局、消防救援支队等单位开展,公安武清分局、区应急局、消防救援支队对森林火灾发生原因、肇事者等情况进行调查;区农业农村委对受害森林面积和蓄积、人员伤亡、其他经济损失等情况进行调查和评估,并向区森防指、区政府提交评估报告。

四、主要特点

(一)以人为本,重点突出

《预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强调森林火灾扑救要最大限度减少森林火灾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明确森林火灾应对工作的主要任务是组织火灾扑救、转移疏散人员、保护重要目标、转移重要物资、维护社会稳定,突出工作重点。

(二)分工明确,措施具体

《预案》根据全区实际和各单位职能,细化了各级各部门的职责任务,确保工作落实到位。按照森林火灾严重程度,明确了各级响应措施,对各工作组任务进行了分解细化,确保了可操作性。

(三)优化流程,保障到位

《预案》以火灾发生后的处置为主,适当向前、向后延伸,向前完善预警、防范,向后明确评估、整改、总结,进一步优化森林火灾的预警、扑救、善后处置等各环节,突出扑火力量、通信信息、物资、资金保障,确保了保障到位。




《武清区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政策解读

一、修订《武清区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的目的和意义是什么?

为建立科学规范、协调有序、高效处置的防汛抗旱应急救援指挥体系,指导应对可能发生的水旱灾害,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保证抢险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损失,全力保障人民生命安全,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该预案的编制依据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天津市防洪抗旱条例》《天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天津市机构改革实施方案》《天津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天津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天津市武清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三、该预案的修订过程是怎样的?

本预案由武清区应急管理局牵头组织,于20225月启动修订工作,初稿经过征求相关单位意见建议、公开征求社会意见、专家评审和合法性审核等程序后,充分吸收意见建议并修改完善。经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以区政府办公室文件印发实施。

四、该应急预案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修订后预案共设置8个章节。

(一)总则。明确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工作原则、事件分级和预案体系。

(二)组织指挥体系。明确指挥机构、办事机构、现场指挥部、各镇街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蓄滞洪区转移安置分指挥部、专家组组成及职责。

(三)预防和预警。明确风险防控、监测、预警、预警行动、预警调整与解除流程。

(四)信息报告和先期处置。包括信息报告和先期处置流程及内容。

(五)应急响应。明确响应分级、启动程序、响应措施、工作信息报送、响应升级、新闻与舆情应对和应急结束相关要求。

(六)后期处置。包括修复重建、调查评估、物资补充、保险和征用补偿。

(七)应急保障。包括应急队伍保障、应急物资保障、资金保障、医疗卫生保障、治安保障、通讯保障、交通运输保障、电力保障、设施保障、技术保障和宣教培训。

(八)附则。包括名词解释、责任和奖惩、预案管理等。

五、该预案主要对哪方面内容进行了修订?

一是完善了防汛抗旱职能。将预案名称由《武清区防汛预案》更改为《武清区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在适用范围、事件分级、响应处置等部分均相应增加了抗旱职能。

二是梳理调整了组织体系。调整了指挥机构副指挥、区防指职责;新增“蓄滞洪区转移安置分指挥部”,以加强蓄滞洪区群众转移安置工作;新增“专家组”,以做好防汛抗旱指导工作。

三是调整了成员单位、工作组及其职责。调整了增区市场监管局、区民政局、公安武清分局、区国动办、区农业中心、区发改委、区商务局、蓝天救援队等单位在成员单位和工作组中的职责。

四是增加了预警内容。将防洪预警调整为暴雨、洪水、干旱预警,并明确洪水、干旱、暴雨预警信号分级标准。

五是调整了信息报告要求。明确了水旱灾害报送时间及报告内容。

六是调整了应急响应标准。增加细化了防汛抗旱应急响应分级标准;调整了不同响应级别下上岗到位的单位及具体职责;

七是优化了应急保障内容。修改了专业队伍、社会力量、物资保障、技术保障、宣教培训等方面内容。


《天津市武清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政策解读

一、修订该预案的背景是什么

20191129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在中央政治局第十九次集体学习时强调,要加强应急预案管理,健全应急预案体系,落实各环节责任和措施。机构改革后,相关部门在灾害救助方面的职责发生了较大的变化,旧有的《天津市武清区自然灾害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也难以满足新形势下的自然灾害救助工作要求,需要尽快对全区自然灾害救助工作组织体系、职责分工及应急响应等内容做相应的调整和完善。按照上级的工作部署安排和相关文件规定,我区组织开展了预案修编工作。

二、该预案的修订依据是什么?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第十七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上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应急预案以及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制定机关应当根据实际需要和情势变化,适时修订应急预案。

(二)《自然灾害救助条例》第八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上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应急预案以及本行政区域的自然灾害风险调查情况,制定相应的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三)《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等5个专项应急预案的通知》(津政办规202210号)规定: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本预案,以及本区自然灾害风险和应急资源调查情况,修订本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三、修订该预案的目的意义是什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和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建立健全应对突发自然灾害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应急救助行为,提高应急救助能力,保障受灾人员基本生活,维护灾区社会稳定,最大程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损失。

四、该预案的修订过程是怎样的?

《天津市武清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由区应急管理局牵头组织修订。按照《武清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相关程序规定,《预案》初稿完成后,经征求各部门、镇街、行业专家、社会大众意见建议,进一步对《预案》进行了修改完善,并通过司法部门审核。最后,经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以区政府办公室文件印发实施。

五、该预案的内容是什么?

预案共分八个部分。

第一部分,总则。明确预案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和工作原则等。

第二部分,组织指挥体系。包括指挥机构、办事机构和成员单位等。

第三部分,预警响应。规定了预警的启动和终止的条件及程序,并对预警响应的措施作出了要求。

第四部分,信息报告。根据应急管理部《自然灾害情况统计调查制度》《特别重大自然灾害损失统计调查制度》,明确灾情信息报告要求。

第五部分,应急响应。包括响应分级、启动条件、启动程序、响应措施等。

第六部分,灾后救助与恢复重建。包括过渡性生活救助、冬春救助以及因灾倒损房屋恢复重建等。

第七部分,保障措施。包括:应急队伍保障、装备设施保障、物资保障、资金保障、通信信息保障、社会动员保障、科技保障、宣传培训、沟通与协作等9个方面。

第八部分,附则。括救灾款物监管、奖惩与责任、预案管理等内容。

六、主要对哪些内容进行了修订?

(一)与2017版《预案》相比,为更顺畅地开展自然灾害救助工作并与上级预案形成一致,成立天津市武清区减灾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本区行政区域内的自然灾害救助工作。

(二)结合机构改革后各单位的职能调整变化和我区实际,对自然灾害救助工作体系和相关部门职责分工等进行了调整、完善。

(三)调整了各级应急响应的启动条件、程序并对相应措施进行了增添完善。

(四)根据《自然灾害情况统计调查制度》等文件要求,对信息报告工作相关内容进行了适当调整。

(五)对保障措施等进行了修改调整。

关键名词解释

本预案所称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洪涝、干旱等水旱灾害,台风、暴雨(雪)、寒潮、大风(沙尘暴)、低温、高温、雷电、冰雹、霜冻、大雾、霾等气象灾害,地震灾害,森林火灾和重大生物灾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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