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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
负责实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组织指导社会救济工作,承担老人孤儿等特殊困难群体权益保护工作,指导城乡基层政权建设和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负责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婚姻登记和儿童收养登记管理,负责全区社会组织的管理工作,指导殡葬事业单位的管理和服务工作,承担区老龄工作委员会业务工作,负责全区流浪乞讨人员的社会救助管理工作,拟定全区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民政事业财务工作等。
根据上述职责,天津市武清区民政局内设5个职能科室,下辖3个预算单位。根据决算编报要求,纳入武清区民政局2020年部门决算编报范围有武清区民政局(本级)和二级预算单位共4个,具体包括:
1.行政单位:天津市武清区民政局,共计1个单位。
2.事业单位:天津市武清区民政局福利生产管理站、天津市武清区救助站、天津市武清区殡仪馆,共计3个单位。
注:以上决算公开表均作为附表,附于决算公开说明文档后。
1.天津市武清区民政局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天津市武清区民政局2020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计
352997572.1元,与2019年决算相比增加32820426.32元,主要原因是回民公墓资金在本年度列支。
天津市武清区民政局2020年度本年收入合计317094831.56元,与2019年决算相比增加24745699.89元,主要原因是回民公墓资金在本年度列支。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54830792.75元,占80.36%;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9715902.3元,占15.68%;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元,占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占0%;事业收入0元,占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11695932元,占3.69%;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占0%;其他收入852204.51元,占0.27%。
天津市武清区民政局2020年度本年支出合计335212987.93元,与2019年决算相比增加40748857.94元,主要原因是回民公墓资金在本年度列支。其中:基本支出14230667.26元,占4.25%;项目支出301932028.37元,占90.07%;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0%;经营支出19050292.3元,占5.68%;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0%。
天津市武清区民政局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计327579602.02元,与2019年决算相比增加23384134.66元,主要原因是回民公墓资金在本年度列支。
(一)总体情况
天津市武清区民政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261736327.72元,与2019年决算相比减少4006571.59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本年度涉及退役军人事务局资金全部划转完成。
(二)具体情况
1、“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1236605.99元,与2019年决算相比减少3498567.83元,其中:
“20802”民政管理事务72898509.71元,包括:
“2080201”行政运行13260015.75元,主要用于:日常经费。
“2080208”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55395107.8元,主要用于:社区办公经费、社区物业管理人员工资等。
“2080299”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4243386.16元,主要用于:婚姻经费、社会组织工作经费等。
“20805”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1090902.96元,包括:
“208050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14949.04元,主要用于:地方退休人员退休费及遗属补助发放。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83969.28元,主要用于缴纳养老保险。
“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91984.64元,主要用于缴纳职业年金。
“20807”就业补助1598012.32元,包括:
“2080713”求职创业补贴1598012.32元,主要用于:劳动协管员工资。
“20810”社会福利43808975.38元,包括:
“2081002”老年福利8150330.74元,主要用于:养老服务补贴和百岁老人营养补助等。
“2081004”殡葬34680126.1元,主要用于:丧葬补贴,文明办丧,殡葬办公经费。
“2081005”社会福利事业单位978518.54元,主要用于:福利办人员经费。
“20811”残疾人事业17025723元,包括:
“2081107”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17025723元,主要
用于: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20819”最低生活保障60830298.52元,包括:
“2081901”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7273422.1元,主要用于:城镇低保低收入金。
“2081902”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53556876.42元,主要用于:农村低保低收入金。
“20820”临时救助16991304.89元,包括:
“2082001”临时救助支出15191442.04元,主要用于:城镇及农村低保物价、临时救济支出。
“2082002”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1799862.85元,主要用于:流浪乞讨人员救助金等。
“20821”特困人员救助供养39149231.45元,包括:
“2082101”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636577.4元,主要用于:城市特困供养金。
“2082102”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38512654.05元,主要用于:农村特困金及护理补贴。
“20825”其他生活救助7843647.76元,包括:
“2082501”其他农村生活救助2544000元,主要用于:丧葬补贴。
“2082502”其他农村生活救助5299647.76元,主要用于:社会救助工作经费等。
2、“210”卫生健康支出499721.73元,与2019年决算相比减少125238.34元,其中:
“2101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499721.73元,包括:
“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264497.06元,主要用于:缴纳行政医疗保险。
“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100845.02元,主要用于:缴纳事业医疗保险。
“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103787.6元,主要用于:缴纳公务员医疗。
“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0592.05元,主要用于:缴纳生育和工伤保险等。
天津市武清区民政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合计13843683.6元,与2019年决算相比减少5799608.03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本年度人员减少等。具体情况如下:
1、“工资福利支出”(301)11651232.57元,其中:
“基本工资”(30101)1796702.85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
“津贴补贴”(30102)1715830.4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
“奖金”(30103)840958.68元,主要用于:公务员13月工资、公务员绩效。
“绩效工资”(30107)542268元,主要用于:绩效工资。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0108)583969.28元,主要用于:缴纳养老保险。
“职业年金缴费”(30109)291984.64元,主要用于:缴纳职业年金。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0110)365342.08元,主要用于:缴纳医疗保险。
“公务员医疗补助”(30111)103787.6元,主要用于: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0112)30592.05元,主要用于:缴纳生育工伤等。
“住房公积金”(30113)2328056元,主要用于:缴纳住房公积金。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30199)3051740.99元,主要用于惠诚编外人员、退役士兵及住房保障审核人员工资等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03)1026348.5元,其中:
“离休费”(30301)455024.8元,主要用于:离休人员工资。
“退休费”(30302)29468.7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工资。
“抚恤金”(30204)228224元,主要用于:一次性抚恤金。
“生活补助”(30305)25901元,主要用于:遗属生活补助。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0399)287730元,主要用于:通讯费和上下班交通补贴等。
3、“商品和服务支出”(302)1166102.53元,其中:
“办公费”(30201)99927.93元,主要用于:办公经费。
“手续费”(30204)826.1元,主要用于:代发工资银行手续费。
“水费”(30205)29204.01元,主要用于:缴纳水费。
“电费”(30206)66951.47元,主要用于:缴纳电费。
“邮电费”(30207)71005.6元,主要用于:邮寄、电话费。
“取暖费”(30208)355483.54元,主要用于:缴纳取暖费。
“差旅费”(30211)26502元,主要用于:因公出差报销。
“维修(护)费”(30213)1000元,主要用于:日常办公设施维修。
“培训费”(30216)1110元,主要用于:专业技术和工勤人员培训。
“劳务费”(30226)3400元,主要用于:雇佣临时用工。
“工会经费”(30228)125802元,主要用于:缴纳工会活动费用。
“福利费”(30229)129441.43元,主要用于:职工福利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231)20488.45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日常经费。
“其他交通费用”(30239)234960元,主要用于:公务员交通补贴。
(一)总体情况
天津市武清区民政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上年结转和结余5779997.26元,当年收入49715902.3元,支出53329834.05元,支出与2019年决算相比增加37323953.05元,主要原因是困难群众救助资金通过抗疫特别国债拨付。
(二)具体情况
1、“229”其他支出18529498.86元,与2019年决算相比增加2523617.86元,其中:
“22960”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18529498.86元,包括:
“2296002”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18529498.86元,主要用于:社区公益事业和养老服务。
2、“234”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34800335.19元,与2019年决算相比增加34800335.19元,其中:
“23402”抗疫相关支出34800335.19元,包括:
“2340205”地方自然灾害生活补助34800335.19元,主要用于:困难群众救助。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21071.23元,与2020年预算相比减少13928.77元,主要原因是流浪乞讨救助人次数减少。具体情况:
(一)2020年因公出国(境)费决算0元,与预算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用一般公共预算列支“三公”经费”。2020年本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出国0人次。
(二)2020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决算21071.23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1071.23元,与预算相比减少13928.77元,主要原因是控制开支;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与预算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用一般公共预算列支“三公”经费”。2020年本单位公务用车保有7辆,购置公务用车0辆。
(三)2020年公务接待费决算0元,与预算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用一般公共预算列支“三公”经费”。2020年本单位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天津市武清区民政局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决算数989103.78元,比2019年减少86183.7元,降低8.01%。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经费减少。
天津市武清区民政局2020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部门决算公开的政府采购金额口径为2020年本部门纳入部门预算范围的各项政府采购支出金额之和,不包括涉密采购项目支出金额,需做好与2020年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报表中有关数据的衔接。未发生政府采购的部门,作下述说明:天津市武清区民政局年度无政府采购支出。)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天津市武清区民政局共有车辆7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6辆,其他用车主要包括殡仪业务用车。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天津市武清区民政局2020年度开展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的项目76个,涉及金额327590953.94元,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在本部门门户网站公开。
天津市武清区民政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上年结转和结余0元,当年收入0元,支出总计0元。
天津市武清区民政局2020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和结转结余。
2020年度,天津市武清区民政局(本级)社会保障和就业主要包含
1.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采取市、区两级补贴方式,按照人均200元/月标准发放,通过农商银行代发。2.农村特困供养金按照集中供养人均1870元/月标准发放,分散供养人均1530元/月标准发放,通过农商银行代发。3.农村低保金按照市、区、镇三级补贴方式,按照人均1010元/月标准发放,通过农商银行代发。4.建立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体系,保障救助对象享受救助权益。2020年救助数量142人,人均救助标准为3400元/人。5.天津市武清区殡仪馆社会保障和就业民生支出情况,主要包括改扩建工程项目,预算规模为20416453.94元、本着保护环境、节约资源的原则,进行火化炉改造、购买环保设备以及对业务用房进行改造,由于疫情原因,项目进度减缓,2020年尚未竣工。
1.部门决算。是由政府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情况等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对部门预算执行进行监督管理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机关运行经费。反映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