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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武清区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政策解读

来源:  武清区财政局 发布时间: 2022-09-28 18:09

出台《预案》是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的通知》(国办函〔2016〕88号)和《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的通知》(津政办函〔2017〕20号)精神,建立健全我区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我区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有力举措,也是防范财政金融风险的关键措施,对于落实好积极财政政策、规范我区政府举债行为、依法引导金融机构合理预期、充分发挥政府规范举债对经济社会发展的积极作用具有重要意义。

一、为什么要出台《预案》?

财政是社会经济安全的最后一道防线,政府性债务风险是政府财政风险的集中体现,严防政府性债务风险、妥善处置政府性债务风险事件,是维护地方经济安全、社会稳定和财政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手段,也对维护国家金融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预案》的出台,对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的工作原则、适用范围、组织机构及职责、分类处置和响应机制等内容进行明确,给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提供强有力的政策保障。

二、《预案》与上级相关政策性文件的关系是什么?

《预案》在严格落实2016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和2017年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天津市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主要指示精神的基础上,既注重《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等相关延续性政策的有力执行,又做好《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及项目配套融资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新要求的及时更新,并且能够结合我区政府性债务的实际情况,使后续我区政府性债务风险日常防范重点和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着力重点更加明确。

三、怎样快速准确把握《预案》的核心要点?

《预案》作为全区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的政策性文件,在全面理解和快速把握它的内容主旨,正确运用其指导自身工作上,需要依照“一、二、三、四”的思路予以重点关注:“一个应急组织机构”,成立天津市武清区政府性债务管理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全区政府性债务日常管理。当本区出现政府性债务风险事件时,根据需要转为政府性债务风险事件应急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指挥风险事件应对工作;“二类政府性债务”,政府债券和融资平台企业债务进行分类处置,分别明确偿还责任和具体偿还办法,相关单位在运用《预案》指导开展工作时,可以对号入座,提升工作效率;“三个处置原则”,即分级负责、及时应对、依法处置的工作原则,对自上而下各单位需要承担的责任进行明确,强调政府性债务坚持预防为主、预防和应急处置相结合的工作思路,并提出政府性债务风险事件应急处置应当依法合规,尊重市场化原则的要求;“四种风险等级”按照政府性债务风险事件的性质、影响范围和危害程度等情况,合理划分I-IV级风险事件级别,相应实行分级响应和应急处置,必要时依法实施地方政府财政重整计划,并加强风险事件应对保障措施,及时做好应急处置记录及总结。

四、当出现本级无法界定的风险事件怎样处理?

《预案》中对政府性债务风险事件级别进行了严格的量化界定,如果在实际工作中仍然出现不好把握的情况,可以依事件紧急程度,采取信息报告的形式进行反馈,也可以直接与区财政局债务中心沟通对接,寻求政策解读和处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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