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实施好新形势下国家粮食安全战略,进一步提升耕地地力,健全耕地休耕轮作制度,推进种植结构调整,深入推进大豆和油料产能提升,按照农业农村部、财政部有关文件精神,并结合《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大豆振兴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实施意见》《天津市建立绿色生态为导向的农业补贴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天津市种植业“十四五”发展规划》《天津市土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天津市耕地草原河湖休养生息实施方案(2016-2030年)》《天津市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实施意见》《京津冀落实水污染防治计划实施方案》《天津市创新体制机制推进农业绿色发展的实施意见》《天津市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实施计划》《天津市节水行动实施方案》《天津市深化节水型社会建设 提升水资源集约节约利用水平实施方案》《天津市2023年耕地地力提升(支持耕地休耕轮作和扩大豆扩油料生产)项目实施方案》等要求,武清区特制订2023年耕地地力提升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加大政策扶持,进一步调整农业种植结构,探索绿色高质高效生产技术模式,发挥大豆固氮和绿肥休耕提高土壤肥力作用,减少化肥使用量,提升生态效益,促进农业转型升级和可持续发展。调动农业经营主体开展大豆油料生产和耕地休耕轮作的积极性,扩大大豆和油料种植面积。
二、基本原则
(一)科学规划,统筹兼顾。加强顶层设计,统筹考虑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把握好发展大豆油料生产和耕地休耕轮作,与粮食、蔬菜等生产之间的关系,做好区域布局。
(二)注重生态,分区施策。以资源约束紧、生态保护压力大的地区为重点,因地制宜、突出重点,与地面沉降区、重金属污染区、入海河流污染治理区域、耕地撂荒治理重点区域等相关规划衔接,统筹协调推进,提高土壤肥力。
(三)培养典型,示范带动。选择生产条件优、带动能力强的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合作社等经营主体,选取适宜地块组织实施。同时,积极整合其他项目,形成合力。
(四)因地制宜,提升质量。结合不同区域的土壤、气候、种植习惯等特点,充分挖掘各种土地潜力,积极引导农民种植大豆油料作物和开展耕地休耕轮作,提高单产水平和耕地质量。
(五)优化茬口,创新模式。鼓励开展大豆油料和耕地休耕轮作模式试验示范,根据土地资源和作物品种,合理安排茬口,筛选耐旱耐瘠薄、节水节肥的适合品种,积极探索轮作、间作、套种等多种易推广可复制的技术模式,并进行推广示范。
(六)积极扶持,尊重意愿。发挥政策引导作用,在尊重种植主体意愿的基础上,充分利用扶持政策和技术服务,调动各类生产经营主体积极性,稳妥有序推进扶持大豆油料生产和耕地休耕轮作,确保有成效、可持续。
三、主要目标
2023年,在全区范围内完成大豆平作种植2.2万亩,玉米——大豆间作种植0.5万亩,油料作物(用于食用的油料作物生产,包括花生、油菜籽、葵花籽、芝麻、胡麻等,不含牡丹、核桃等木本植物)种植0.45万亩,耕地绿肥休耕示范0.2万亩的任务。通过样板带动,持续示范绿肥休耕和粮豆轮(间)作的技术模式和工作机制,进一步探索扶持大豆油料生产和耕地休耕轮作的组织方式和政策体系,集成推广种地养地和综合治理相结合的生产技术模式,提高大豆供给能力。
四、实施条件
(一)实施地块。在全区各涉农镇街组织实施大豆和油料产能提升。在区域生态功能退化、入海河流污染治理重点区域、可利用水资源匮乏等不宜连续耕作的农田试点休耕一季种植绿肥休耕。
(二)规模条件。大豆生产采取平作模式,最小实施补贴规模为100亩;粮豆间作(大豆种植比例必须达到50%以上)模式最小实施补贴规模为300亩;油料作物最小实施补贴规模为20亩;耕地绿肥休耕相对集中连片面积为2000亩以上。优先选择有绿肥休耕和粮豆轮(间)作经验基础并掌握成熟技术模式的经营主体开展示范。
(三)实施主体。本区基本农户、村集体耕地承包户、国有农场职工、国有农场耕地承包户以及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
(四)技术模式。各区因地制宜积极发展平作大豆,在无地表水灌溉和地下水超采区休耕耗水较大作物实行“一年一熟”制,种植一季春播大豆,或采取“玉米—大豆带状复合种植”间作模式;在盐渍化程度较高和土壤状况较差的麦区,推广小麦与夏播大豆“一年两熟”制轮作模式,或小麦与“夏玉米—大豆带状复合种植”的“一年两熟”制间作模式;在区域生态功能退化、入海河流污染治理重点区域、可利用水资源匮乏等不宜连续耕作的农田试点休耕一季种植绿肥翻耕还田。
五、奖励资金
项目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组织实施,与不同作物的收益平衡点相衔接,互动调整,保证农民种植收益不降低,种植一茬春大豆或轮作夏大豆平作按照每亩200元标准进行补助,同时享受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采取“春玉米—大豆带状复合种植”或“夏玉米—大豆带状复合种植”模式的按照大豆实际种植面积进行补助,同时享受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种植一茬油料作物(油料生产是用于食用的油料作物生产,包括花生、油菜籽、葵花籽、芝麻、胡麻等,不含牡丹、核桃等木本植物)按照每亩300元标准进行补助;休耕一季种植油菜、毛苕子(豆科)、二月兰等品种还田按照每亩400元标准进行补助。
六、实施步骤
(一)区级申报。各涉农镇街根据区级实施方案要求,组织符合条件的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国有农场等经营主体进行申报。每个镇街可以推荐绿肥休耕经营主体1个,粮豆轮(间)作经营主体数量不限,于2月15日前将申报书和申报汇总表(见附件)报区农业发展服务中心备案。为保障地力提升项目的顺利开展,区农业中心将对已申报种植计划而未落实或面积低于申报面积的经营主体,采取暂停其相关农业生产补助项目申报资格三年的处罚措施,所属镇街将给予通报批评,据此纳入年度考核当中。
(二)市级评审。区农业发展服务中心评审合格后上报市农业农村委,由市农业农村委组织市级专家对各区申报资料进行评审,综合选出经营主体承担耕地地力提升项目示范任务。
(三)面积核查和认定。区农业部门负责本区实施面积核查验收,可采取组织专家或聘请第三方进行核查验收,绿肥休耕面积核查应于在5月份完成,大豆和油料项目面积核查应于在10月份完成。最终补贴面积不超出申报面积,对核查验收没达到种植要求的地块根据实际长势情况核减补贴面积,具体核查验收细则由各区制定。市农业农村委会同有关部门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对耕地休耕轮作和扩大豆扩油料生产示范区面积进行抽查核实。市、区两级核查验收和抽查结果均要生成核查报告。
(四)总结上报。区农业部门会同财政部门于当年10月底前以正式文件将全区耕地地力提升项目工作总结及资金申请报告报送市农业农村委备案。市农业农村委审核后,向市财政局提出耕地地力提升项目补助资金分配建议,市财政局据此将补助资金纳入下一年度市级预算。
(五)资金补助。耕地地力提升项目补助资金采取后补助方式,由区财政部门会同农业部门通过“一卡通”将补助资金足额发放到补助对象。
(六)绩效自评。区农业农村委会同财政部门对项目完成情况进行总结,对绩效完成情况进行自评,于2024年2月20日前,区农业农村委以正式文件将项目总结和绩效自评报告,报送市农业农村委并抄送区财政局。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实行属地化管理原则,各涉农镇街要结合实际,强化组织管理,明确实施内容,细化具体措施,加强政策解读,了解奖惩措施,确保工作落实。要会同财政部门建立协调机制,加强统筹协作,保障政策有效落实。
(二)强化指导服务。组织专家制定完善的大豆油料生产和耕地休耕轮作技术指导意见,开展技术培训,指导农民尽快掌握技术要领,搞好机具改装配套,落实各种技术模式所需种子,组织协调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提供农业托管服务,满足耕种需求。
(三)强化资金管理。不得套取、挤占、挪用补贴资金,确保补贴资金落实到经营主体。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虚报冒领、骗取套取、挤占挪用和其他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公务员法》《行政监察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四)加强督促检查。区农业农村委、区财政局不定期对休耕轮作和大豆油料生产情况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各镇街农业部门也要适时开展工作指导和检查,区农业农村委、区财政局加强与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协调配合,推动技术措施落实、指导服务落实、补助资金落实。
(五)搞好总结宣传。各镇街要注重挖掘典型,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宣传耕地休耕轮作和扩大豆扩油料生产的重要意义和有关要求,引导社会各界关注支持相关工作。通过现场观摩、经验交流、典型示范等方式,宣传积极成效,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项目咨询举报电话:022-29341859
附件:1武清区2023年耕地地力提升项目申报书
2.武清区2023年耕地地力提升项目申报汇总表
3.耕地绿肥休耕种植技术指导意见
4.玉米大豆带状复合种植技术指导意见
5.盐渍化程度较高田地大豆种植技术指导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