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落实天津市农业生产污染防治工作有关要求,进一步提升我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质量和效益,促进农业绿色发展,改善农业农村生态环境,根据《市农业农村委 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天津市2022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方案的通知》(津农委计财〔2022〕18号)、《市农委 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津农委计财〔2016〕119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了《武清区2022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方案》,其具体内容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论述,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目标,以绿色发展为引领,坚持政府主导、规划引领、政策扶持、科技支撑、疏堵结合、依法治理的原则,通过法律、行政、经济、科技等手段,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推进秸秆资源化、商品化利用,形成布局合理、多元利用的格局,促进资源节约、环境保护、农民增收和农业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目标。通过大力推广秸秆机械化粉碎还田、离田等先进秸秆综合利用技术,强化秸秆收储运支撑能力,进一步提升我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水平,力争年度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继续保持在98%以上,基本实现全量化综合利用。
(三)完成时限。全区小麦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应在6月30日前完成;玉米、棉花、高粱、大豆等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应在12月25日前完成;水稻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应在2023年3月25日前完成。
二、主要任务
(一)推进秸秆粉碎还田。按照“就地处理、循环利用、方便快捷”的原则,把机械化粉碎还田作为小麦、玉米等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重要途径,指导农户和农机服务组织,按照作业标准开展秸秆粉碎还田,提升秸秆作业质量,保护耕地生产能力。在本区作业的小麦、玉米联合收获机必须加装粉碎还田装置(秸秆计划离田的除外),在收获时对秸秆进行粉碎还田处理。
(二)拓宽秸秆离田利用渠道。优化农作物秸秆利用的肥料化、饲料化、原料化、燃料化、基料化结构,加快先进成熟技术的推广应用,提高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水平和经济效益。利用本区畜牧养殖业集约化、规模化发展优势,大力推广农作物秸秆青贮、黄贮、饲料加工等技术,扩大秸秆饲料化利用规模,提升秸秆“过腹还田”水平。
(三)完善收储运服务体系。重点围绕秸秆资源化、产业化利用,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户参与、市场化推进农作物秸秆收集、物流和加工体系,引导秸秆收集、打捆、储运,进一步完善秸秆收储运服务体系。
(四)消除秸秆焚烧隐患。对种植单季农作物及不适宜机械化作业的小、散、边地块上存留的秸秆,镇政府(街道办)、村委会要加强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宣传,督促农业经营主体及时处理,消除农作物秸秆焚烧隐患。
三、扶持政策
围绕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对秸秆机械化粉碎还田、离田作业给予财政资金扶持,具体扶持政策如下:
(一)补助对象。本区范围内实施秸秆机械化离田、还田的作业主体或农作物种植主体。
(二)补助标准。按照小麦、玉米、水稻、棉花等农作物每亩10元标准进行补助。对秸秆综合利用纳入中央财政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项目补贴范围的,不享受本补助。各镇街可结合实际情况适当调整作业补助标准,但不得将补助资金用于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以外的项目。
(三)资金分配。补助资金按照不同类型作物种植面积和补助标准进行分配。种植面积按照区级核定的各镇街年度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和棉花种植补贴面积测算。补助资金分配额度=∑农作物种植面积×补助标准。
(四)操作程序。按照《武清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附件1)执行。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镇(街)作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责任主体,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开展工作,全面贯彻落实《碳达峰和实现碳中和实施方案》要求,进一步健全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领导机构,履行属地管理职责,完善行政主要领导负责制、目标管理责任制和多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协调机制。强化网格化管理体系,划定农作物秸秆禁烧监管责任区,定岗定责,做好秸秆隐患清理进度的监督检查、反馈上报、问题处理等工作,确保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措施有效落实。
(二)科学制定方案
各镇(街)要结合本地实际,科学制定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各类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目标任务、方式、措施、进度、资金管理、作业补助标准,于5月底前上报区农业农村委。
(三)加大投入力度
做好秸秆综合利用是大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迫切需要,是保护生态环境、促进农业增效、带动农民增收的有效途径。各镇(街)可在中央、市两级财政安排补助资金基础上,积极安排补助资金用于秸秆机械化离田、还田作业和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建设。在做好秸秆粉碎还田的基础上,努力消除“小散边”地块秸秆焚烧隐患,同时,采取有效措施,推动秸秆资源化、商品化利用,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经济效益。
(四)大力宣传引导
要加大对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公益宣传,进一步提高经营主体认识,营造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的良好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通过投放公益广告、下乡进村宣传、发放明白纸、悬挂标语横幅、村中广播等形式,大力宣传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好处,适时召开现场会、培训会,大力推广各类秸秆综合利用先进适用技术。
(五)强化监督检查
各镇街加大对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督导辖区内村庄按进度完成秸秆综合利用任务;针对田间农作物秸秆焚烧隐患,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从源头上消除隐患,坚决杜绝秸秆露天焚烧现象,努力推动农作物秸秆全量化利用;要结合农业生产特点,全面掌握各类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进度,做好相关信息报送工作。具体报送内容如下:
1、“三夏”秸秆综合利用情况统计表。报送时间:6月15日至完成,每日16点前报送。
2、“秋冬季”秸秆综合利用情况统计表。报送时间:9月20至完成,每周三16点前报送。
3、种植水稻的镇街需要报送水稻秸秆综合利用情况统计表。报送时间:2023年1月1至完成,每周三16点前报送。
以上报表样式详见附件6,各阶段秸秆综合利用进度完成时的最后一版是纸质版,需加盖镇政府(街道办)公章,其余报送电子版,邮箱:wqnjzxjsfwk@tjwq.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