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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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武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清区2022年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计划的通知(武清政办〔2022〕8号)
索   引  号 :
111202220001967287/2022-00064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 文 字 号 :
武清政办〔2022〕8号
主    题 :
市场监管\食品监管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有   效  性 :
有效

  

武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清区

2022年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计划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武清区2022年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计划》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武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811

(此件主动公开)

  

  

  

武清区2022年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计划

  

2022年,全区食品安全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以四个最严为统领,立足问题导向,立足严的主基调,立足落实见效,立足保障党的二十大召开的政治要求,扎实推进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建设,坚决筑牢食品安全防线,努力将武清建成食品最安全、消费最放心的食品安全城市之一。

一、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中共武清区委  武清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方案》,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清单、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职责清单履行职责。(区食安委成员单位负责)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区政府年度任务,加强跟踪督办。(区委督查室负责)强化综合协调和督导,推动各成员单位按月报告食品安全工作完成情况。(区食安办牵头,区食安委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健全完善镇街食品安全委员会,镇街主要领导任食安委主任,分管领导任食安办主任。(各镇街负责)

(二)强化协调推动。完善食品安全分析例会制度,组织食品安全风险隐患会商,推动食品安全重点任务落实。(区食安办牵头,区食安委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市级食安指数各项任务,补齐短板,提高标准,保持食品安全低风险。(区市场监管局、区农业农村委、公安武清分局、区卫生健康委、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民宗委、区住房建设委、区城市管理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细化责任落实。对执行计划不坚决、推诿扯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约谈,督促其履职尽责,确保目标任务完成。(区食安委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突出食品安全监管重点

(四)提高保障能力。加强重大活动、重要节日食品安全检查和抽检,加大不合格食品处置(罚)力度,守住食品安全底线。(区食安委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开展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及时发现风险,消除安全隐患。(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开展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百日行动,严惩重处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区农业农村委、区卫生健康委、区食安办、区市场监管局、公安武清分局、区检察院、区法院、区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强化冷链管理。坚持人物同防,加强运输环节冷链食品安全监管,强化运输工具消毒和信息登记。加强生产经营环节进口冷链食品疫情联防联控,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第三方冷库和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严格落实三专、三证、五不准,做好涉疫食品排查管控和疑似阳性事件调查处置,严把进口冷链食品上市关。(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区卫生健康委、区商务局、区交通局、公安武清分局、武清海关、区委网信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加强校园食品安全监管。组织开展春、秋季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治理,加强校外集中供餐单位全覆盖检查,建立健全HACCPISO22000管理体系,敦促学校食堂和为学校提供配餐服务的配餐公司,以学校为单位投保食品安全责任险,强化落实校长(园长)负责制、陪餐制。(区教育局、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区卫生健康委、区城市管理委、公安武清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抓好校园大宗食品采购平台建设,建立食材供应渠道和追溯体系。(区教育局负责)认真开展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建立联合联动工作机制,保障全区校园食品安全。(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区教育局、区卫生健康委、区城市管理委、公安武清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强食用农产品管控

(七)开展产地净化行动。落实国家2022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任务,开展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源头防治行动,加强多污染物协同治理,对安全利用类耕地持续开展调查、监测,有效降低农产品污染风险。(区农业农村委牵头,区生态环境局、市规划资源局武清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提升食用农产品质量管控。加大种植、养殖、屠宰、水产品养殖等环节监管力度,规范投入品管理,开展食用农产品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行动,严厉打击种养殖环节使用禁限用物质、农(兽)药残留超标等行为。开展绿色优质安全农产品基地提升行动,提高两品一标农产品含金量。(区农业农村委负责)落实食用农产品达标合格证制度,加强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管理。(区农业农村委、区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严把粮食质量安全关。落实政策库存粮质量检验,将镉列入区储备粮收储入库和销售出库的必检项目,严把粮食收购、储存、运输等环节质量安全关。做好超标粮食收购处置工作,严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粮食流入口粮市场。(区发展改革委负责)

四、推进食品生产安全监管

(十)规范企业生产经营行为。落实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承诺制度,组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培训考核,指导企业严控食品生产过程控制,督促开展食品安全自查,加强追溯体系建设,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防范和遏制食品质量安全事故发生。持续推进乳制品质量安全提升,提高企业质量安全管理水平。(区市场监管局负责)

(十一)实施餐饮行业质量提升工程。组织开展餐饮服务规范年活动,推动中型以上餐饮服务经营单位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加大网络订餐食品安全巡查力度,确保线上线下餐食同标同质。强化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监管。(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加强建筑工地、养老机构(含殡葬服务中心)、医疗机构、旅游景点、交通运输、清真食品、城市管理、农贸市场和酒店等领域食品安全行业管理。区住房建设委、区民政局、区卫生健康委、区文化和旅游局、区交通局、区民宗委、区城市管理委、区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加强特殊食品行业管控。常态化抓好保健食品等特殊食品行业规范整治,对违法生产经营、违法违规宣传营销、欺诈误导消费等行为实施重拳打击。(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区委宣传部、公安武清分局、区民政局、区商务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卫生健康委按职责分工负责)积极完成特殊食品生产企业体系检查工作。(区市场监管局负责)

(十三)严格食品添加剂规范管理和使用。继续强化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严格按照标准规定使用食品添加剂,加强食品添加剂的管理和使用,防止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积极推行减盐、减油、减糖行动。(区市场监管局负责)

五、加强风险监测和抽样检测

(十四)强化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全年安排食用农产品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7300余批次,市场监管部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4932批次。区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定量检测量2400批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和食品安全抽检合格率均达到98%以上。(区农业农村委、区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开展城乡饮用水抽检,确保水质合格。(区水务局负责)

(十五)强化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制定武清区2022年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实施方案,加大风险信息通报和风险会商交流力度,强化风险结果的研判和运用。

六、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

(十六)开展专项治理和打击行动。围绕重点领域、重点地域,开展铁拳行动,查办一批食用油掺杂掺假、非法添加、面向未成年人无底线营销等群众反映强烈的违法案件。(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开展昆仑2022”行动,严厉打击食品保健食品非法添加、农兽药残留超标和利用互联网制售伪劣食品犯罪行为。加大跨区域大要案侦办力度,保持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高压态势。(公安武清分局负责)

(十七)提升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效果。按照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行动的要求,制定《武清区农村假冒食品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成立专项检查组,对全区农村食品进行专项检查,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区市场监管局、区农业农村委牵头,公安武清分局、区商务局、区知识产权局、区供销合作社按职责分工负责)继续推进农村小卖部食品安全三年治理行动,全面提升农村小卖部食品安全水平。(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八)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对全区种子、农药、化肥、兽药、饲料等农资生产企业和经营门店进行全覆盖检查,深挖链条式制假售假窝点,查处一批违法案件,销毁一批假劣产品。(区农业农村委负责)

七、提高食品安全治理能力

(十九)加强信用体系建设。深入宣传贯彻《食品工业企业诚信管理体系》国家标准,组织开展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培训。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对从事粮食收购、储存和政策性粮食购销的企业,探索实施分级分类监管。(区发展改革负责)加强肉菜类农产品追溯体系管理,确保全年数据上传达标率超过80%(区商务局负责)

(二十)加强专业化队伍建设。按照常住人口每万人一人标准配备专职食品安全协管员,研究制定管理办法,加强队伍专业化培训和管理。(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加强镇级农产品质量网格化管理,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协管员、信息员队伍。(区农业农村委牵头,各镇街配合)

(二十一)推动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行业保险规范标准,积极引导食品生产经营主体投保,进一步降低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安全风险。(区市场监管局及其他食安委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推动食品工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加快企业生产设备智能化改造。(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加强食品安全领域科技创新,重点支持安全种养技术领域和食品安全控制及检测领域,引导企业加大科研投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区科技局负责)

八、构建食品安全共治共享格局

(二十二)推动双安双创创建任务落地。巩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成果,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区农业农村委负责)大力推进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建设,补齐创建短板,推动项目落实,持续保持创建成果,高标准迎接市级年度审评(区食品创城办牵头,区市场监管局、区农业农村委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三)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认真筹划组织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加大食品安全科普宣传力度。(区食安办牵头,区食安委成员单位及区科协配合)紧贴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主题,协调区内新闻媒体加强典型宣传,传播食安武清好声音。(区委宣传部牵头,区食安委成员单位配合)开展食用农产品和食品安全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个体)等宣传活动。(区农业农村委、区市场监管局等区食安委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四)加强舆情监测和社会监督。依托舆情监控系统,强化食品安全舆情治理。(区委网信办、区市场监管局、公安武清分局、区农业农村委、区卫生健康委按职责分工负责)发挥餐饮协会等食品行业组织的社会监督作用,推动行业自律。(区商务局负责)继续开展随机查餐厅红黑榜社会监督活动。(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发挥食品安全协管员在基层食品安全治理中的作用。(各镇街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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