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武清区民政局 武清区发展改革委 武清区市场监管局 武清区农业农村委 关于印发《武清区公益性公墓(骨灰堂) 收费标准定价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进一步规范公益性公墓(骨灰堂)收费管理,区民政局、区发展改革委、区市场监管局、区农业农村委联合制定了《武清区公益性公墓(骨灰堂)收费标准定价方案》,并经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区民政局 区发展改革委
区市场监管局 区农业农村委
2022年3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
武清区公益性公墓(骨灰堂)收费标准
定价方案
为加强和规范公益性公墓(骨灰堂)收费管理,维护人民群众利益,营造正规有序的殡葬服务环境,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殡葬服务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12】673号)、《市民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委市农业农村委关于印发天津市公益性公墓(骨灰堂)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津民规【2021】3号)精神,参照《关于规范本市殡葬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津价费【2010】94号)定价标准,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适用范围
公益性公墓(骨灰堂)是指不以营利为目的,为城乡居民提供遗体安葬或骨灰安葬(放)服务的公共安葬(放)设施,包括区级、镇级、村级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均适用本方案。
二、收费项目
(一)公益性骨灰堂收费项目为管理费
主要包括骨灰堂运营维护、日常管理、卫生(垃圾清运)等费用。
(二)公益性公墓收费项目为墓葬费和管理费
1. 墓葬费主要包括建设墓穴、墓碑的材料和人工劳务费用。
2. 管理费主要包括公墓运营维护、日常管理、卫生(垃圾清运)、绿化等费用。
三、收费标准
按照公益性服务、非营利并兼顾居民承受能力的原则,制定如下收费标准。
(一)公益性骨灰堂收费。一般按照每具每期40-70元(每一年为一期);实行智能型骨灰存放的最高不超过每具每期120元的标准定价收费,无其他衍生费用,鼓励有条件单位提供免费存放服务。存在其他特殊情况的,需市场评估后,依据评估价格定价收费。
(二)公益性公墓收费。墓葬费由管理(建设)单位按照本区域建筑材料、人工等基本成本,核算每平方米价款(已建成的墓穴,按照不超过1平方米计算;规划新建的墓穴,按照单穴0.5平方米、双穴0.8平方米计算),作为定价收费依据。管理费按照每座每期不超过120元(每一年为一期)标准定价。公益性公墓收费包括建墓费、材料费、日常维护费、安葬费、刻字费(70个字以内,超出部分协商另计)以及公墓证工本费等配套费用,无其他衍生费用,鼓励有条件单位提供免费服务。
四、收费管理
(一)合理定价。公益性公墓(骨灰堂)管理单位按照管理费指导价格标准,结合基本支出和本地实际测算的墓葬费,拟定具体项目收费价格明细,填报备案登记表(附件1、附件2),登记表报属地镇(街)党委、政府研究确定后,向区民政、发展改革、市场监管部门备案,并主动向社会公开。
(二)信息公开。公益性公墓(骨灰堂)管理单位应严格执行备案登记的收费标准,在收费场所服务窗口、大屏幕、平台公众号等显著位置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年度财务报表等涉及收费相关材料,文件依据、减免政策、举报电话、服务流程和服务规范等内容同步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三)收费程序。公益性公墓(骨灰堂)管理单位要严格规范服务和收费行为,不得违反公平自愿原则,提供服务时应与丧属签订服务委托合同,明确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收费标准等。要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做好收费票据存档,单次收费最长期限不超过10年。
(四)价格调整。公益性公墓(骨灰堂)管理单位应严格按照备案登记的定价实施收费,定价执行后原则上10年内不得再次调整(国家和市、区政策性调整除外)。确需调整收费价格的,设施管理单位应在最高指导价范围内综合测算新的定价,并按照上述流程重新审核、备案,重新向社会公开。
(五)监督管理。区民政和市场监管部门采用“检监”结合、“投检”结合方式进行抽查检查和投诉举报专项检查,加强日常监督和行政执法工作,严肃查处服务单位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超过备案价格收费等行为,一经查实由区市场监管部门予以处罚。
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1.公益性公墓收费管理备案登记表
2.公益性骨灰堂收费管理备案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