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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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武清区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武清区随意宰杀畜禽违法行为清理整治领导小组的通知
索   引  号 :
1112022200019671X7/2021-00404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政府
发 文 字 号 :
武清政〔2016〕2号
主    题 :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有   效  性 :
有效

武清区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武清区随意宰杀畜禽

违法行为清理整治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按照《市农委关于全面清理整治随意宰杀畜禽违法行为的紧急通知》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我区畜禽屠宰管理,规范畜禽屠宰行为和市场秩序,保障上市销售的肉品质量安全,特成立武清区随意宰杀畜禽违法行为清理整治领导小组。

一、领导小组人员组成

长:李丽君

副组长:刘金城    李向春

员:胡玉玲        史海龙    李俊富

   杨维豹    侯怀忠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分管副职。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农业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胡玉玲(兼)。

二、各部门职责

(一)区农业委员会:负责协调、指导、推动随意宰杀畜禽违法行为的治理工作。

(二)区政府办公室:负责清真食品管理相关工作的协调及政策措施研究。

(三)区政府法制办公室:负责法律指导,正确运用法律条款,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四)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协助区农业委员会依职责做好协调工作。

(五)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负责对市场销售肉品的监督检查,严格肉品市场准入销售。

(六)区畜牧水产业发展服务中心:负责协同有关部门做好畜产品的监督检查,做好三家生猪定点屠宰场和五家禽类屠宰场的监督管理工作。

(七)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负责对各镇街综合执法大队的具体业务指导。

(八)公安武清分局:负责严厉打击阻碍公务执法的违法行为。

(九)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对辖区内农户院落、路边集市、楼群里巷、街道马路等场所随意宰杀畜禽和现场销售畜禽产品的摊点、门店进行摸底调查、清理整治。

武清区人民政府

                            2016224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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