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武清区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武清区随意宰杀畜禽
违法行为清理整治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按照《市农委关于全面清理整治随意宰杀畜禽违法行为的紧急通知》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我区畜禽屠宰管理,规范畜禽屠宰行为和市场秩序,保障上市销售的肉品质量安全,特成立武清区随意宰杀畜禽违法行为清理整治领导小组。
一、领导小组人员组成
组 长:李丽君
副组长:刘金城 李向春
成 员:胡玉玲 张 焰 史海龙 李俊富
史 峰 杨维豹 侯怀忠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分管副职。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农业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胡玉玲(兼)。
二、各部门职责
(一)区农业委员会:负责协调、指导、推动随意宰杀畜禽违法行为的治理工作。
(二)区政府办公室:负责清真食品管理相关工作的协调及政策措施研究。
(三)区政府法制办公室:负责法律指导,正确运用法律条款,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四)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协助区农业委员会依职责做好协调工作。
(五)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负责对市场销售肉品的监督检查,严格肉品市场准入销售。
(六)区畜牧水产业发展服务中心:负责协同有关部门做好畜产品的监督检查,做好三家生猪定点屠宰场和五家禽类屠宰场的监督管理工作。
(七)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负责对各镇街综合执法大队的具体业务指导。
(八)公安武清分局:负责严厉打击阻碍公务执法的违法行为。
(九)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对辖区内农户院落、路边集市、楼群里巷、街道马路等场所随意宰杀畜禽和现场销售畜禽产品的摊点、门店进行摸底调查、清理整治。
武清区人民政府
2016年2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