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武清区人民政府关于对武清区白古屯镇
和平庄村废旧塑料加工等312家
“散乱污”企业予以关闭的决定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经调查发现,武清区白古屯镇和平庄村废旧塑料加工等312家“散乱污”企业未在园区内且无环保手续。
依据《中共天津市委办公厅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集中开展“散乱污”企业整治取缔工作的通知》(津党厅〔2017〕48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对武清区白古屯镇和平庄村废旧塑料加工等312家“散乱污”企业立即予以关闭。
企业所在地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要求,依法组织实施关闭及善后工作,确保被关闭企业无法再恢复生产。各有关单位依法撤销其各类证照和行政许可。
武清区人民政府
2017年8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