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武清区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政策解读
一、修订《天津市武清区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的目的和意义是什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应急管理的决策部署,进一步科学、规范、有序地预防和处置重大动物疫情,最大程度地减轻重大动物疫情对我区畜牧养殖业生产、动物产品质量和公共卫生安全的危害,保持畜牧业健康稳定发展,保障兽医公共卫生安全和人民身体健康。
二、该预案的编制依据是什么?
本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天津市动物防疫条例》、《天津市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结合武清实际情况进行修订。
三、该预案的修订过程是怎样的?
依据上级相关文件要求,区农业农村委组织相关部门修订了《天津市武清区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送审稿)》,经区农业农村委“三重一大”会议研究通过,已征求各相关单位及各镇街和社会公众意见,并达成一致。2022年6月29日至7月7日,在武清区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征求了社会公众意见,在此期间,未收到修改意见。经区司法局法制审核通过,报分管副区长研究同意,已形成明确一致意见,并同意提请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审定。
四、该应急预案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修订后预案共设置8个章节。
(一)总则。明确了制定目的、制定依据、工作原则、适用范围、疫情分级。
(二)组织体系。明确了领导机构、办事机构、成员单位和职责、现场指挥部、专家组、镇街应急机构和动物防疫相关单位应急机构。
(三)监测、预警和报告。建立动物疫情监测和风险评估体系,组织开展应急监测和分析评估,对发现的风险隐患立即报告。明确了预警分级、预警发布、调整与解除、预警行动。
(四)应急处置。明确了疫情报告内容、应急响应措施、人员安全防护、新闻报道与发布、应急终止等相关事项。
(五)善后处置。包括评估、补偿和恢复生产等相关工作。
(六)保障措施。明确了队伍保障、经费保障、物资保障。
(七)宣传教育、培训和应急演练。包括宣传教育、培训和应急演练。
(八)附则。包括名词术语、责任与奖励、预案管理等。
五、该预案主要对哪方面内容进行了修订?
(一)区指挥部办公室进行了调整。原预案中区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区农业农村委,办公室主任由区农业农村委主任担任。对照市级应急预案,区指挥部办公室增设了办公室副主任,由区农业发展服务中心主任和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担任。
(二)部分成员单位职责进行了调整。由于原预案成员单位中区畜牧水产业发展服务中心撤编,所承担职责由区农业发展服务中心和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担任。
区发展改革委原职责为负责协调防护用品应急生产。调整后职责为适时加强有关防疫物资、相关产品及畜产品市场价格的监测分析和预警,落实市区两级政府出台的相关价格调控政策,维护正常价格秩序。
区商务局比原职责减少了维护市场秩序。
区城市管理委原职责为依法清理擅自占用道路和公共场所从事经营动物及其产品等行为。调整后职责为指导镇街依法清理擅自占用道路和公共场所从事经营动物及其产品等行为。
区交通局比原职责减少了运输环节及动物产品的监督检查和消毒工作。
区卫生健康委比原职责减少了对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疯牛病疑似病例和密切接触者,分别进行隔离排查和医学观察。
区民政局原职责为负责对受灾群众的生活救助;负责接受、分配国内外各界针对重大动物疫情的捐助资金和物资,做好款物管理和发放工作;根据需要,统一组织社会捐助。调整后职责为负责指导镇街对受灾困难群众生活救助;负责指导区慈善协会接受、分配国内外各界针对重大动物疫情的捐助;根据需要指导区慈善协会开展公开募捐活动。
《天津市武清区农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预案》政策解读
一、起草《天津市武清区农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预案》的目的和意义是什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应急管理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建立健全我区农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防控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减少农业有害生物造成的农作物损失,提高粮食等农作物生产能力,保障粮食等重要农产品安全。
二、该预案的编制依据是什么?
本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条例》、《植物检疫条例》、《农药管理条例》、《天津市植物保护条例》、《天津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武清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结合武清实际情况进行起草。
三、该预案的起草过程是怎样的?
依据上级相关文件要求,区农业农村委组织相关部门起草了《天津市武清区农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预案(讨论稿)》,经区农业农村委“三重一大”会议研究通过,已征求各相关单位及各镇街意见,并达成一致。2022年6月29日至7月7日,在武清区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征求了社会公众意见,在此期间,未收到修改意见。经区司法局法制审核通过,报分管副区长研究同意,已形成明确一致意见,并同意提请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审定。
四、该应急预案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本预案是本区应对农业有害生物灾害的专项应急预案,由8个部分,36项重点工作组成。预案明确了适用范围、事件分级、工作原则,建立了组织体系,明确了监测与预警、应急响应、后期处置、应急保障、预案管理等工作内容。
预案适用于“一类农作物病虫害名录”“二类农作物病虫害名录”及其它常年发生面积大或者可能给农业生产造成重大损失的农作物病虫害、全国农业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名单及天津市农业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补充名单的农业有害生物。事件分级依据农业有害生物灾害造成的农业生产损失和对社会、生态危害、威胁程度等,将我区农业有害生物灾害事件划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四级。
成立了武清区农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防控指挥部(以下简称区指挥部),在本级人民政府和市指挥部的领导下,组织实施本辖区农业有害生物灾害的应急防控工作。区指挥部总指挥由区政府分管农业副区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区农业农村委主任、区应急局局长、区政府办公室相关负责同志担任。主要职责:负责领导、组织、监督、协调全区农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决定有关重大事项并监督应急处置工作的实施。研究决定农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预案启动等重大决策和指导意见,及时解决应急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组织开展本区特别重大、重大农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处置工作,指导事发镇街开展较大、一般农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研究部署区农业有害生物防治队伍和相关应急物资装备建设管理工作,指导建立联席会议制度。
工作原则坚持属地为主、专业处置、分级响应、逐级提升。各涉农镇街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内农业有害生物的预防和治理工作。区农业农村部门及其所属的植物保护机构根据农业有害生物监测预报,提出具体的预防和治理措施,指导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和个人实施有效防治。各涉农镇街和村(居)委会及时传递农业有害生物监测预报信息,组织有关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和个人预防和治理有害生物。
五、为保障《天津市武清区农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预案》顺利实施,主要采取了哪些保障措施?
成立武清区农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防控指挥部(以下简称区指挥部),在本级人民政府和市指挥部的领导下,组织实施本辖区农业有害生物灾害的应急防控工作。
区指挥部总指挥由区政府分管农业副区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区农业农村委主任、区应急局局长、区政府办公室相关负责同志担任,成员为区农业农村委、区委宣传部、区委网信办、区财政局、区应急局、区气象局、区生态环境局、区民政局、区卫生健康委、公安武清分局、区科技局、区交通局、区湿地管委会及各涉农镇街分管负责同志。
六、关键词解释
本预案所称农作物是指人类大面积栽种或大面积收获其果实、种子、叶、变态根、茎以及花,供盈利或口粮用的植物的总称。农业有害生物是指任何对植物或植物产品有害的植物、动物、病原体的种、株系或生物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