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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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伍旗镇2021年河(湖)长履职情况汇报
来源:武清区下伍旗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2-02-11 09:00

为贯彻落实天津市河(湖)制管理办法,给群众一汪碧水,自2021年始,下伍旗镇河长制领导小组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自觉树牢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按照区委、区政府总体部署,全面落实河湖管理保护工作。

一、履行河长职责,筑牢管理防线

1、督导履职,规范引导下级河长。明确村级河长为河道管理的第一责任人,河长办定期对河长巡河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通报完成情况,纠正应付式打卡式巡河等不当行为,压实下级河长主体责任。镇级河(湖)长每周不少于1次巡河,村级河长每天1次巡河,并实时监督河长巡河工作,执行力度较去年明显加强。倾力管好护好全镇一级河道北运河段、青龙湾减河段,镇联骨干沟渠柳河、黄沙河和旗良排渠,镇管干支渠和村级干支渠36.7千米及350亩坑塘。

2、镇河长办工作领导小组要求每季度对镇域坑塘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并对坑塘水质量进行实时监测,发现黑臭水体问题及时处理。

3、为保证对镇域内水质良好,对水环境进行长效管理,2021年,镇河长办购买水质检验检测设备1套,按要求每两个月对镇域坑塘水质进行检测,发现问题,第一时间进行治理,确保坑塘水质均在标准值范围内,并做出水质检测台账。

4、镇河长办严格落实完成区河长办下发通报的水环境整改问题,到年末为止,共完成整改问题30余件,并经区河长办完成验收。

5、畅通渠道,密切沟通上级部门。与区河长办、区水务局、区生态环境局等部门建立了信息互通和重大问题应急会商机制,重点处置解决我镇无法独立破解的难点、痛点和堵点问题。

二、压实监管责任,做好群众生活水环境的守卫者

加强镇域内水环境生态保护工作,给群众一个舒适的生活环境,镇河长办将工作深入到群众去,把为群众解决现实问题放到首位,在全年中,共接到群众举报违法、破坏水环境问题3处,现将问题限期整改完毕,并对群众进行反馈,为群众办事不打折扣。

三、建立管理长效机制,形成水环境常态化管理

12021年实施双总河(湖)长制度,以镇党委书记、镇长为总河长,村级以片区领导为总河长,村一肩挑书记为河长的领导机构。各级河长严格履职,村级河长加强日常巡查工作,河道、坑塘、堤防保洁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安排保洁人员处理。目前全镇对河长公示牌信息做了全面整改,对全镇58个有问题的公示牌进行更换。

2、按时报送河长办日常工作,每月对全镇34位村级河长巡查日志进行上报、整理并做出台账。

四、加强宣传工作,让河湖治理深入人心

1、镇河长办在坑塘,镇域内河道旁张贴悬挂标语和安全提示牌,普及水环境治理办法及安全知识,全年共计制作标语60幅,安全提示牌30个。

2、充分利用村委会大喇叭广播开展河长制宣传工作,镇河长办组织各村每月坚持广播次数1次。

3、镇河长办组织工作人员在镇域街道、河道垂钓者中发放河湖保护宣传材料,入户为群众普及讲解水环境保护知识,镇河长办全年共组织发放传单活动6次,悬挂、安装标语提示牌15处。

4、组织开展河长培训,加强履职尽责力度,镇河长办定期对村级河长进行业务培训并进行考核,对考核排名低的河长进行约谈,镇河长办严格按照计划进行河长全员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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