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马台镇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
(2024—2026年)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以及区委、区政府部署要求,根据《武清区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将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关口前移到管控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容易导致群死群伤的重大风险,着力消减重大风险,着力消除由于重大风险管控措施缺失或执行不到位而形成的重大事故隐患,着力整治群众身边突出安全隐患,着力提高安全保障和防范化解风险能力,统筹做好各领域安全工作,筑牢首都政治、安全“护城河”。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十大行动”,落细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市50项具体落实举措和区76项具体工作举措,在安全理念、安全责任、安全规划、安全法治、安全标准、安全科技、安全工程、安全素质等方面补短板、强弱项,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推动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不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加快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努力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
(二)主要目标。通过三年治本攻坚,推动全镇统筹发展和安全的理念进一步强化,坚守安全红线的意识更加强烈,消减重大安全风险、消除重大事故隐患的积极性主动性显著增强;重点行业领域建立健全“一件事”由牵头部门组织推动、各相关部门齐抓共管,全链条排查整治重大事故隐患的责任体系,安全监管能力显著提升;2024年底前基本消除2023年及以前排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存量,2025年底前有效遏制重大事故隐患增量,2026年底前形成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的常态化机制;针对重大安全风险的一批“人防、技防、工程防、管理防”措施落地见效,本质安全水平大幅提升;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生产安全事故得到有效遏制。
二、主要任务
(一)开展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学习宣贯行动
1.党务办公室要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的重要论述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同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深刻领会精髓要义,准确把握实践要求,持续做好深化、内化、转化工作;充分发挥领导班子成员领学促学作用,先学一步、深学一层、作出示范;组织干部职工、重点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开展集中学习和研讨交流,推动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工作思路、具体抓手和实际成果。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的重要论述纳入宣传工作重点,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开展宣传教育活动相关要求,并将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列入党政领导干部培训教育必修课程,加强经常性教育培训。
(二)开展法规标准和责任体系建设提升行动
2.各部门单位要进一步强化法治思维,聚焦安全生产重点难点问题,加强安全生产领域配套政策供给,加强重点行业领域强制性标准监督落实,切实提升安全生产依法治理能力和水平。
3.镇安委会要发挥统筹协调、督导推动、考核巡查作用,用好会商调度、情况通报、警示约谈、挂牌督办等工作机制,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全面规范并建立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年度任务清单,明确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责任分工和工作目标,按程序报上级安委会办公室备案。各部门单位要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责任,围绕“一件事”全链条,厘清各环节监管责任,加强联合会商、联合监管、联合检查,提升综合治理能力,坚决杜绝“只管合法、不管非法”等问题。
4.安监站要督促指导生产经营单位健全完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岗位责任,探索建立安全生产制度规定、管理要求、风险提示直达末梢的传导机制,把压力和责任压实到每名管理人员、每个作业岗位、每位一线员工,切实提升安全生产标准化、岗位操做规范化、现场管理精细化水平。
(三)开展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教育培训行动
5.安监站、食安办、消防救援站等要按照区级相关部门要求,组织开展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专题安全教育培训,推动相关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教育培训全覆盖。
(四)开展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体系提升行动
6.安监站、教办、派出所、综合执法大队、党务办公室等要总结本镇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2023专项行动经验做法,配合市级、区级部门加快形成覆盖各行业领域的较为完备的标准体系。配合市级部门及时对标国家修订一批、提升一批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认真抓好标准宣贯和执行监督工作;对于国家未出台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行业领域,配合市级部门进一步修订完善重点检查事项,增强操作性和实用性,推动出台地方标准;结合本镇实际情况,针对性制修订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解读、检查指引指南等配套文件、制作有关视频,规范事故隐患排查工作流程、提升排查整改质量。
(五)开展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行动
7.企业服务中心要指导推动开发区、工业园区等重点区域的管理机构制定安全生产禁止和限制类产业目录,严格准入,强化重大安全风险源头管控。发展改革、规划资源、交通运输等部门要严守项目审批安全红线,严格推行高危行业领域建设项目安全审查,严厉打击“边审批、边设计、边施工”,以及擅自降低安全门槛等问题。
8.安监站要督促指导生产经营单位健全完善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常态化机制,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要每季度带队对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至少开展1次检查(高危行业领域每月至少1次);对于未开展排查、明明有问题却查不出或者查出后拒不整改等导致重大事故隐患长期存在的,上报区级单位。
(六)开展安全科技支撑和工程治理行动
9.加大危化品重大危险源、建筑施工、交通运输、消防、粉尘涉爆等行业领域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应用和升级改造力度,2024年底前配合市级部门建立完善国家危化品等高危企业安全生产电力监测分析系统,2025年底前配合市级部门实现危化品重大危险源、重点粉尘涉爆等企业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全覆盖,2026年底前安全生产风险智能化管控能力显著增强。
10.及时更新先进适用技术装备推广及淘汰落后安全生产工艺技术设备目录,明确在用设备报废标准,加大危化品、工贸、建设施工、交通运输、燃气等行业领域淘汰更新力度;聚焦突出重大风险隐患,加大安全生产科技项目攻关力度,加快突破重要安全生产装备关键核心技术;大力推进“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提升自动化、智能化水平;依法加快推进“小散乱”企业有序关闭、“大吨小标”货车违规生产销售治理,完成变型拖拉机清零目标。
11.城建办、综合执法大队、人居办、市场所、消防救援站等要深入开展老旧场所消防设施升级改造、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和水库除险加固、电梯安全筑底、电动自行车全链条监管、应急逃生出口和消防车通道打通等工程治理行动。消防救援站要推进小型生产经营场所、经营性自建房安装早期火灾报警和灭火装置。城建办要组织开展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违法违规专项治理。市场所、派出所、城建办、消防救援站、综合执法大队、环保办、安监站等部门要依职责从生产源头、流通销售、末端使用、拆解回收等各个环节做好电动自行车全链条监管工作。2025年底前基本实现镇域内消防供水全覆盖、存在安全隐患自建房整治全覆盖,持续推动安全基础设施提质增效,有效提升电动自行车安全监管水平,强化本质安全。
(七)开展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素质能力提升行动
12.安监站、城建办、派出所等部门要严格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以及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推动金属冶炼等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深化提升。2024年底前清退一批不符合条件的机构。2025年底前配合建立国家统一的“互联网+特种作业人员综合管理服务”系统,推动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严格电气焊作业等特种作业人员管理,严格遵守消防安全、生产安全等操作规程。
13.安监站要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对外包外和等关联单位的安全生产指导、监督,将接受其作业指令的劳务派遣、灵活用工等人员纳入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严格安全培训和管理,切实提升有关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和能力。
14.消防救援站要聚焦从业人员疏散逃生避险意识能力提升,推动生产经营单位每年至少组织开展1次疏散逃生演练(高危行业领域每半年至少1次),让全体从业人员熟知逃生通道、安全出口及应急处置要求,形成常态化机制推动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全面依法建设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满足安全风险防范和事故抢险救援需要。
(八)开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体系建设行动
15.配合市级相关部门做好国家试点建设中国特色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标准、修订大中型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基本规范、制定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基本规范、更新相关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定级标准等工作。
16.积极推动、引导有关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大力选树各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标杆,落实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企业在减少检查频次、复产验收优先、优化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率、信贷信用等级评定等方面的激励政策;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定级企业的体系运行质量评估,研究定级企业退出机制。
17.武装部、环保办要配合区应急管理等部门按照市级相关部门要求推动落实具备水下救援、危废处置等专业能力的企业队伍的选增工作,将危化品事故应急救援队伍打造为“一专多能”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拳头力量”;推动出台危化品事故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及训练管理规范,提升危化救援专业队伍建设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九)开展安全生产精准执法和帮扶专项行动
18.安监站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报告奖励机制,完善物质和精神双重奖励措施,对报告重大事故隐患等突出问题的予以重奖,激励从业人员积极向生产经营单位报告身边的事故隐患、提出整改的合理化建议,提升从业人员爱企如家的强烈安全意识。
19.镇安委会统筹镇街安全生产监管、消防工作、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救援等人员力量,强化责任落实,共同做好安全检查、安全宣传、应急救援等工作,推动安全生产监管服务向基层末梢延伸。加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装备配备,推动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
20.安监站要结合实际,组织开展“专家进企业帮扶”活动,围绕重点监管对象、重大安全风险,聚焦重点环节、关键部位把脉会诊,宣传讲解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提升企业自查自改自纠能力和员工安全意识,夯实安全生产基础,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
(十)开展全民安全素质提升行动
21.安监站、消防救援站、农办、网格办、各行政村、教办等要加强全民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育公众安全意识,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月、消防宣传月、安全宣传咨询日等活动,推动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制作播放消防、燃气等安全常识宣传片,及时发布安全风险预警提示,引导公众践行安全的生产生活方式,营造“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的良好氛围。
22.安监站、农办、派出所要深入推进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公路建设“平安工程”“平安农机”“安康杯”竞赛、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等示范创建工作,积极培育推荐一批安全生产工作先进的企业、单位和个人,加强典型宣传,强化示范引领。
三、进度安排
2024年3月至2026年12月,共分四个阶段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4年4月中旬)。4月10日前,召开全镇动员部署会议,讲解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全面启动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
(二)夯实基础阶段(2024年4月中旬—2024年12月)。各有关部门单位全面梳理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各项任务,分解细化、明确责任。将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贯穿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全过程,建立健全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和常态化督导推动机制,对排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逐一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标准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2024年底前基本消除重大事故隐患存量。
(三)集中攻坚阶段(2025年1月—2025年12月)。以改善当前安全生产状况、推动高水平安全为目标,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采取现场推动、挂牌督办等措施,加大推进力度。2025年底前,基本完成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任务,安全生产法规标准和责任体系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智能化管控能力显著增强,企业自查自改重大事故隐患和主要负责人抓安全生产的能力水平显著提升,重大事故隐患增量有效遏制。
(四)固本提升阶段(2026年1月—2026年12月)。全面梳理总结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情况,查漏补缺、形成闭环。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推动。镇安委会、各相关部门单位要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建立完善信息汇总、动态研判、督导检查等机制,切实加大督促推动力度,从源头上预防事故发生;主要负责同志要将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总体推动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听取进展情况汇报,研究新情况、协调解决突出问题,跟进指导各项任务落实。
(二)细化落实措施。各有关部门要制定本部门的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子方案,其中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强化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和准入管理,加大落后工艺、材料、设备等淘汰退出力度,健全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督办制度,常态化开展排查治理,精准严格监管执法,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管理责任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要在各自子方案中将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的督促指导职责明确细化为具体措施,健全联合督导检查、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等常态化机制,强化安全培训和警示教育。
(三)强化安全投入。财政部门要强化安全生产相关工作投入,科学合理安排预算,确保重大事故风险隐患治理资金,切实做好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各项任务措施的支撑保障。要聚焦制约安全生产的重点难点问题加强统筹规划、落实整治资金,督促企业单位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力度,严格执行《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不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