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主要职责
(一)镇党委的主要职责
1.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及本镇党员代表大会(党员大会)的决议。
2. 讨论和决定本镇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以及乡村振兴中的重大问题。需由镇政权机关或者集体经济组织决定的重要事项,经镇党委研究讨论后,由镇政权机关或者集体经济组织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作出决定。
3. 领导镇政权机关、群团组织和其他各类组织,加强指导和规范,支持和保证这些机关和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各自章程履行职责。
4. 加强镇党委自身建设和村党组织建设,以及其他隶属镇党委的党组织建设,抓好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5.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对干部的教育、培训、选拔、考核和监督工作。协助管理上级有关部门驻镇单位的干部。做好人才服务和引进工作。
6. 领导本镇的基层治理,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做好生态环保、美丽乡村建设、民生保障、脱贫致富、民族宗教等工作。
(二)镇政府的主要职责
1. 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2. 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3. 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利和其他权利。
4. 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5. 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6. 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7. 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一)党政机构设置
1. 纪检监察机构设置
石各庄镇设置纪委、监察组,实行合署办公,其中监察组为区监察委员会的派出机构,负责纪检、监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2. 内设机构设置
(1)党建办公室(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办公室)。负责本镇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管理,研究拟订加强基层党建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两新”组织党的建设工作;负责组织、宣传、机构编制、人事人才等工作;负责指导协调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管理与服务工作;负责统战、对台、民族宗教、侨务等工作;负责国防动员工作;负责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
(2)综合办公室。负责镇党委、镇政府日常工作,负责镇党委、镇政府决策事项的督查督办;负责机关政务、文书、会务、机要、档案、法治、保密、信息公开、后勤保障、安全保卫等工作;负责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负责编制本级财政的预、决算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财政预算内、外资金收支管理;负责固定资产和财务监督管理;负责内部审计;负责本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统计、调查、分析,实施统计监督。
(3)公共服务办公室。负责拟定本镇社会事业发展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民政、老龄、残疾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负责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负责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健康、体育等工作。
(4)公共管理办公室。负责拟定本镇村镇建设和管理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土地管理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农房建设指导,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负责生态环境保护和综合整治工作,落实河(湖)长制,做好河道、坑塘清洁等水环境治理工作;负责乡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负责人口管理、物业管理、园林绿化等工作。
(5)公共安全办公室。负责建立公共安全预警机制、应急预案及突发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各类安全政策知识等方面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检查、指导、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制度规定;负责食品药品安全、公共卫生安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工作;负责制定落实本辖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规划和相关措施,统筹信访、反、反暴恐、禁毒、扫黑除恶、打击传销和非法集资等工作。
(6)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落实区委、区政府和本镇关于经济发展的工作部署,推动区域经济发展,营造良好营商环境;负责拟定本镇经济发展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推动二、三产业发展;负责招商引资、合作交流工作;负责企业服务工作。
(7)村居管理办公室。负责指导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建设工作;负责社区管理、社会组织和社会志愿者队伍建设;负责指导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的换届选举,推进村务、居务公开和民主议事制度建设;负责指导、协调、监督本镇内业主委员会成立、换届及日常指导监督工作;负责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工作。
3. 人大工作机构设置
石各庄镇人大设专职主席、专职副主席各1名,设置人大主席团办公室,为镇人大主席团办事机构,承担镇人大主席团日常工作。
工会、共青团、妇联按有关章程进行设置。
(二)事业单位设置
1. 天津市武清区石各庄镇党群服务中心(天津市武清区石各庄镇综合便民服务中心),主要职责:负责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负责辖区内劳动就业、民生保障等各类审批服务、公共服务事项的受理及相关事务性工作,为辖区内党组织开展活动和服务党员、群众提供保障。负责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有关工作。
2. 天津市武清区石各庄镇综合治理中心(天津市武清区石各庄镇网格化管理中心),主要职责: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稳、矛盾纠纷调处化解等工作。负责各类城市综合治理问题的受理转办。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网格化管理等各类平台的日常管理、维护等工作。
3. 天津市武清区石各庄镇退役军人服务站,主要职责:负责落实“双拥”政策,开展“双拥”宣传教育活动。负责退役军人联系沟通,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扶持、优抚帮扶、走访慰问、权益维护等服务保障工作。负责做好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的来访接待、来信办理、网上信访和电话信访等工作。
4. 天津市武清区石各庄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主要职责:负责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有关政策措施。负责农业、林业、水利、农机、畜牧水产、动物防疫等工作的综合服务。负责农村经济发展、人居环境整治等相关事务性工作。
(三)综合执法机构设置
天津市武清区石各庄镇综合执法大队,主要职责:负责辖区内综合执法工作,集中行使行政处罚及相应的行政检查和行政强制权。
三、办公地址:天津市武清区石各庄镇人民政府,邮编301718
四、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 8:30-11:30
下午 (夏季) 14:00—17:00
下午(暑期)14:30—17:30
下午(冬季)13:30—16:30
五、联系方式:电话 022-22159180,传真 022-2215918
六、负责人:鲁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