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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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清区泗村店镇行政处罚文书泗村店镇罚决(2025)4号
来源:天津市武清区泗村店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5-04-18 11:10

行政相对人名称 周XX
行政相对人类别 自然人
证件类型 身份证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泗村店镇罚决(2025)4号
违法行为类型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
违法事实 违法露天焚烧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规定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决定对你(单位)罚款人民币500元整。
罚款金额 (万元) 0.05
处罚决定日期 2025/4/15
处罚有效期 2099/12/31
公示截止期 2028/4/15
处罚机关 天津市武清区泗村店镇人民政府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1202220001993475
数据来源单位 天津市武清区泗村店镇人民政府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12022200019934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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