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工作,落实好《天津市行政执法监督规定》相关要求,我队严格按照《武清区街(镇)综合执法工作手册》明确的执法主体和授权执法范围,通过全队人员的努力,以求真务实的工作思路推进执法工作的全面开展,圆满的完成了上级赋予的各项工作任务。为了积累经验、改进工作、发扬成绩、查找不足、明确今后工作的努力方向、更好的开展和促进工作,现将我队2022年度行政执法工作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执法制度落实情况
我队在年度行政执法中,依法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有关行政执法信息,在执法过程中主动表明身份,严格依法办案,接受社会监督,始终做到通过文字、音像等记录方式,对行政执法行为进行记录并归档,实现了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执法人员在日常巡查、处理投诉案件时,全部佩戴执法记录仪,全程记录办案过程。在对行政处罚案件作出决定之前,对其合法性、适当性进行审核,提出书面处理意见;按照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要求,在作出重大执法决定之前,依法依规进行了严格的法制审核。
(二)执法任务完成情况
一是通过宣传贯彻《土地法》,加强执法力度,大力查纠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2022年,对3处拆除类点位的进行了拆除整改,对9处国家卫片完成整改,对巡查发现2处违法占用基本农田完成整改,同时联合区第四土地所联合开展了第32个全国土地日宣传活动。另外,针对信访举报和日常巡查发现违法建筑和违章广告设施,共发放《责令停止建设核查通知书》24份,发放《限期拆除决定书》8份,发放《限期改正决定书》3份,发放限拆《催告》7份,并组织实施了对名家花园区域间违法建设的铁艺围墙和旧县村民李海生违法建筑进行了强制拆除。二是通过宣传贯彻《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积极参与创建文明城区活动。2022年,共清查60余家商户,清理辖区主要道路上破损的灯杆道旗58面,各类乱挂破损的布幅100余条,清理违规小广告共300余张,违规广告牌匾11块,清除法轮功标语23余条,清理公路违规晾晒63起,劝止违规占道停车行为80余起;清理违法占道经营小摊贩900余起;共扑灭火点389起,对大气污染防治起到了很好防范作用;落实公共场所控烟管理,劝阻公共场所抽吸烟行为20余起;处罚随意乱倒、焚烧垃圾行为8起,制止和查处乱倒生活、建筑垃圾行为56起。三是通过宣传贯彻《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实现生活垃圾治理的法制化、科学化、规范化。通过制定《泗村店镇关于全面贯彻落实<天津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加强城市管理执法工作的实施方案》和《泗村店镇生活垃圾分类专项治理行动检查计划》;加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等四个环节执法力度,依法依规查处违法行为;做好群众举报投诉处理工作,建立快速处置机制,确保问题及时有效解决,提高群众满意率;做好管理和执法的有效衔接,从教育、引导、规范入手,逐步展开执法工作,促进责任单位和个人履行垃圾分类义务,全力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的目标。四是通过施工扬尘、车轮带泥和撒漏治理,有效落实环保政策。采取定人定岗承包制,与建设方、施工方签订建筑工地文明施工及环境卫生责任书,并自愿缴纳一定数额的文明施工保证金来规范施工单位文明施工、有序施工,落实“六个百分百”,同时加大运输环节的监管,发现问题立即整改。2022年,累计制止并立即整改带泥上路、撒漏行为10起。五是通过联合执法,加强了协调配合,合力抓好联合执法和疫情防控。2022年,为加强我镇法治化进程,健全落实常态化疫情形势下联合执法机制,我执法大队会同公安、消防、水务、市场监管所、企业服务中心、安全办和民政办等部门组织开展了多次联合执法行动,加大部门间协作配合力度。全年共开展联合执法15次,查处企业、商业违法违规行为20余宗,查处非法开采地下水资源1起,查处超范围经营1起,查封违反防疫规定商户20余户。
(三)执法队伍建设情况
严格执法队伍的管理和培训,落实各项规章制度,遵守武清区行政执法人员行政执法行为规范,提高职业道德水平,保障规范、文明执法。现有行政执法人员8名,均通过天津市国家工作人员网上学法用法考试系统,按照规定完成法律知识学习培训和考试,取得“天津市行政执法证”。另有辅助执法人员9名,所有工作人员均按照培训学习计划,每月进行不少于2次的执法培训学习。每年的网上学习考试,参学率、参考率、考试合格率均达到100%。
二、存在问题
(一)法治建设工作观念转变不及时。面对新形势下建设法治政府工作的任务、职能没有及时进行新思考、新认识,协调社会关系、化解社会矛盾能力不足,对上级文件的精神指示理解不够透彻,放松了对日常学习的严格要求。
(二)贯彻落实有差距。执法队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解决问题的能力还不够强,人民群众对执法队伍的满意度还不够高。没有持续关注工作的后续情况,没有做到狠抓落实。
(三)执法机制不健全。执法人员整体素质还有提升空间,执法人员执法水平和能力有待提高,处置突发情况应急措施不足,同时法制机构力量还需要进一步充实。行政执法监督的力量和手段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和优化,执法装备和设施还需进一步补充。
三、下一步工作举措
2023年,执法队将继续全力落实各项职责,加强巡查检查和管理执法,一手抓好队伍建设,一手抓好管理执法,重点做到:
(一)抓好执法队伍的管理和教育。加强人员的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落实好车辆管理和值班制度,加强安全检查和督促,确保全员和各点位安全稳定。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行政执法培训,在队中落实好每月两次的培训学习制度,根据日常执法工作需要和法律法规的修改调整情况,开展经常性培训,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技能水平。严格落实巩固深化“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行动成果,大力倡导践行“721”工作法,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三项制度,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保障和监督依法履行职责,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构建“文明、法治、和谐”的执法环境,树立“亲民、爱民、为民”的执法形象。
(二)抓好日常执法的监督和检查。大力倡导文明执法,严格要求队员廉洁自律,严肃处理违规违纪行为,树立队伍良好形象。强化执法监督和责任追究。对于在执法过程中的不作为、不履行职责、隐瞒不报、延迟报告,在执法过程中袒护包庇、收受百姓的好处等行为,按照有关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三)抓好执法工作的规范和严谨。加强严格按照《武清区街(镇)综合执法工作手册》明确的执法主体和授权执法范围,开展各项工作。实行网格化管理,责任到人,按照责任区域划分,实施全方位、全职责、全天候巡查检查和日常管理,发现情况立即处理。24小时处理群众举报及突发事件,对重点难点违章实施重点治理,全面履行综合执法职责。
(四)抓好重要法规的宣传和贯彻。一是贯彻落实《土地法》。加强耕地保护,坚决制止各类耕地“非农化”行为,严格落实“六个严禁”守住耕地红线。二是贯彻落实《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加强对全镇的市容市貌、路网沿线及村街的巡查治理,清理违规小广告、广告牌匾和非法宣传布标,清理违法占道经营小摊贩、公路两侧乱堆乱放里空外卖行为,清理门前堆物堆料和公路违规晾晒等,清除法轮功标语,拆除违法私搭乱建,加强对露天烧烤、马路餐桌的管理力度。三是贯彻落实《天津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按照《条例》的规定,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查处生活垃圾混堆混放、收运企业混装混运等违法行为,切实推动生活垃圾分类;针对居住小区、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的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情况,做好管理和执法的有效衔接,促进责任单位和个人履行生活垃圾分类义务,广泛开展政策法规和执法工作宣传,推动全社会共同关注、共同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动广大市民养成生活垃圾分类的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