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机构职能
1.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2.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3.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4.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5.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6.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7.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责
1、内设机构
(1)党建办公室(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办公室)。负责本镇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管理,研究拟订加强基层党建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两新”组织党的建设工作;负责组织、宣传、机构编制、人事人才等工作;负责指导协调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管理与服务工作;负责统战、对台、民族宗教、侨务等工作;负责国防动员工作;负责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
(2)综合办公室。负责镇党委、政府日常工作,负责镇党委、政府决策事项的督查督办;负责机关政务、文书、会务、机要、档案、法治、保密、信息公开、后勤保障、安全保卫等工作;负责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负责编制本级财政的预、决算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财政预算内、外资金收支管理;负责固定资产和财务监督管理;负责内部审计;负责本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统计、调查、分析,实施统计监督。
(3)公共服务办公室。负责拟定本镇社会事业发展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民政、老龄、残疾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负责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负责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健康、体育等工作。
(4)公共管理办公室。负责拟定本镇村镇建设和管理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土地管理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农房建设指导,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负责生态环境保护和综合整治工作,落实河(湖)长制,做好河道、坑塘清洁等水环境治理工作;负责乡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负责人口管理、物业管理、园林绿化等工作。
(5)公共安全办公室。负责建立公共安全预警机制、应急预案及突发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各类安全政策知识等方面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检查、指导、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制度规定;负责食品药品安全、公共卫生安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工作;负责制定落实本辖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规划和相关措施,统筹信访、反邪教、反暴恐、禁毒、扫黑除恶、打击传销和非法集资等工作。
(6)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落实区委、区政府和本镇关于经济发展的工作部署,推动区域经济发展,营造良好营商环境;负责拟定本镇经济发展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推动二、三产业发展;负责招商引资、合作交流工作;负责企业服务工作。
(7)村居管理办公室。负责指导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建设工作;负责社区管理、社会组织和社会志愿者队伍建设;负责指导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的换届选举,推进村务、居务公开和民主议事制度建设;负责指导、协调、监督本镇内业主委员会成立、换届及日常指导监督工作;负责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工作。
(8)纪委办公室。负责纪检、监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2、下属单位
(1)天津市武清区崔黄口镇党群服务中心(天津市武清区崔黄口镇综合便民服务中心)。主要职责:负责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负责辖区内劳动就业、民生保障等各类审批服务、公共服务事项的受理及相关事务性工作,为辖区内党组织开展活动和服务党员、群众提供保障。负责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有关工作。
(2)天津市武清区崔黄口镇综合治理中心(天津市武清区崔黄口镇网格化管理中心)。主要职责: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稳、矛盾纠纷调处化解等工作。负责各类城市综合治理问题的受理转办。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网格化管理等各类平台的日常管理、维护等工作。
(3)天津市武清区崔黄口镇退役军人服务站。主要职责:负责落实“双拥”政策,开展“双拥”宣传教育活动。负责退役军人联系沟通,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扶持、优抚帮扶、走访慰问、权益维护等服务保障工作。负责做好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的来访接待、来信办理、网上信访和电话信访等工作。
(4)天津市武清区崔黄口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主要职责:负责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有关政策措施。负责农业、林业、水利、农机、畜牧水产、动物防疫等工作的综合服务。负责农村经济发展、人居环境整治等相关事务性工作。
(5)天津市武清区崔黄口镇综合执法大队。主要职责:负责辖区内综合执法工作,集中行使行政处罚及相应的行政检查和行政强制权。
(三)办公地址:天津市武清区崔黄口镇宏发道8号 邮政编码:301702
(四)办公时间:上午:8:30—11:30
下午(夏季):14:00—17:00
下午(冬季):13:30—16:30
(五)联系方式:022-29571185 传真电话:022-29572980
(六)负 责 人:孙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