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无障碍 无障碍 简体 | 繁体 长者模式 长者模式

武清区汊沽港镇人民政府机构职能和设置
来源:天津市武清区汊沽港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3-06-05 09:05

    一、机构职能

(一)镇党委的主要职责

1.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及本镇党员代表大会(党员大会)的决议。

2.讨论和决定本镇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以及乡村振兴中的重大问题。需由镇政权机关或者集体经济组织决定的重要事项,经镇党委研究讨论后,由镇政权机关或者集体经济组织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作出决定。

3.领导镇政权机关、群团组织和其他各类组织,加强指导和规范,支持和保证这些机关和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各自章程履行职责。

4.加强镇党委自身建设和村党组织建设,以及其他隶属镇党委的党组织建设,抓好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5.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对干部的教育、培训、选拔、考核和监督工作。协助管理上级有关部门驻镇单位的干部。做好人才服务和引进工作。

6.领导本镇的基层治理,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做好生态环保、美丽乡村建设、民生保障、脱贫致富、民族宗教等工作。

(二)镇政府的主要职责

1.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2.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3.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4.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5.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6.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7.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一)内设机构

1.纪委、监察组。负责纪检、监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2.党建办公室。负责本镇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管理,研究拟订加强基层党建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宣传、机构编制、人事人才工作;负责国防动员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管理与服务工作;负责统战、对台、民族宗教、侨务等工作。

3.公共服务办公室。负责拟定本镇社会事业发展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计划生育、民政、退役军人、老龄、残疾人、未成年人保护和双拥工作;负责城乡居民社会保障实施工作;负责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健康和体育工作。

4.公共管理办公室。负责拟定本镇村镇建设和管理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与管理;负责村容村貌、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等工作;掌握辖区土地利用使用情况,协调镇、村和社区基础设施及公共设施的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农房建设指导、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负责推动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提高生态环境公共服务水平;负责生态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工作;负责落实河(湖)长制,做好河道、坑塘清洁等水环境治理工作;协助抓好自然资源利用工作;负责乡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负责人口管理工作;负责物业管理相关监管工作。

5.公共安全办公室。负责建立公共安全预警机制、应急预案及突发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各类安全政策知识等方面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负责本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检查、指导、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制度规定;负责农产品生产过程质量安全的监管;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本镇食品药品安全、公共卫生安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工作;负责制定落实本辖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规划和相关措施;负责反邪教、反暴恐、禁毒、扫黑除恶、打击传销和非法集资等工作;负责信访和人民内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协调处理与信访有关的突发事件;负责网络安全监管和信息化管理等工作。

   6.经济发展办公室财政办公室。负责拟定本镇经济发展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招商引资、合作交流工作;负责农业现代化建设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产业结构调整工作;负责农村土地承包、土地流转管理等工作;负责组织农业、林业、农机、畜牧、水产、农村水利等行政管理工作;指导帮助农民兴办各种经济合作组织,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负责企业服务业管理协调工作。负责编制本级财政的预、决算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财政预算内、外资金收支管理;负责固定资产和财务监督管理;负责内部审计,协助组织税收,保护国家税收;负责本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统计、调查、分析,实施统计监督。负责对占有、使用国有资产的安全使用、有效运转、资产保全和日常监督管理。

   7.村居管理办公室。负责指导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建设工作;负责社区管理、社会组织和社会志愿者队伍建设;负责指导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的换届选举,推进村务、居务公开和民主议事制度建设;负责指导、协调、监督本镇内业主委员会成立、换届及日常指导监督工作;负责结对帮扶工作;负责村账镇代理工作。

8.人大主席团办公室。承担镇人大主席团日常工作。

9.工会、共青团、妇联按有关规定设置。

(二)下属单位

1.天津市武清区汊沽港镇党群服务中心(天津市武清区汊沽港镇综合便民服务中心)主要职责是:负责审批服务、公共服务等各类便民事项的受理等事务性工作,为党组织开展活动和服务党员、群众提供保障。

     2.天津市武清区汊沽港镇综合治理中心(天津市武清区汊沽港镇网格化管理中心)主要职责是: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综合执法、网格化管理等各类平台的日常管理、维护,承担各类城市综合管理等问题的受理、转办等工作。

    3.天津市武清区汊沽港镇退役军人服务站主要职责是:承担退役军人服务具体工作。

    4.天津市武清区汊沽港镇企业服务中心主要职责是:负责为辖区内企业提供服务,承担调研分析和提供企业经济信息,为统计各项经济指标提供服务。

5.天津市武清区汊沽港镇农业服务中心,主要职责是: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水产业、农机、林业、水利等的综合服务工作,负责农业科技项目的落实和新品种、新技术的示范推广。

6.天津市武清区汊沽港镇综合执法大队。负责辖区内综合执法工作,集中行使行政处罚及相应的行政检查和行政强制权。

三、办公地址

天津市武清区汊沽港镇人民政府京津科技谷加速器22号楼

四、邮政编码

301700

五、办公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1:30 下午 (夏季) 14:00—17:00;下午(暑期)14:30—17:00;下午(冬季)13:30—16:30。
    六、联系方式

022-29491251  022-29491251(传真)

七、负责人

刘延岭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