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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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清区白古屯镇人民政府机构职能和设置
来源:白古屯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1-09-06 14:51


(一)机构职能

镇党委的主要职责

1. 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及本镇党员代表大会(党员大会)的决议。

2. 讨论和决定本镇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以及乡村振兴中的重大问题。需由镇政权机关或者集体经济组织决定的重要事项,经镇党委研究讨论后,由镇政权机关或者集体经济组织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作出决定。

3. 领导镇政权机关、群团组织和其他各类组织,加强指导和规范,支持和保证这些机关和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各自章程履行职责。

4. 加强镇党委自身建设和村党组织建设,以及其他隶属镇党委的党组织建设,抓好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5.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对干部的教育、培训、选拔、考核和监督工作。协助管理上级有关部门驻镇单位的干部。做好人才服务和引进工作。

6. 领导本镇的基层治理,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做好生态环保、美丽乡村建设、民生保障、脱贫致富、民族宗教等工作。

镇政府的主要职责

1. 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2. 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3. 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4. 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5. 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6. 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7. 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1.党建办公室。负责本镇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管理,研究拟订加强基层党建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宣传、机构编制、人事人才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管理与服务工作;负责统战、对台、民族宗教、侨务等工作。负责镇党委、政府日常工作,负责镇党委、政府决策事项的督查督办,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综合协调工作;负责政协委员的提案、建议的办理工作;负责机关政务、文书、会务、机要、档案、法治、保密、信息公开、后勤保障、安全保卫等工作。

    2.公共服务办公室。负责拟定本镇社会事业发展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计划生育、民政、退役军人、老龄、残疾人、未成年人保护和双拥工作;负责城乡居民社会保障实施工作;负责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健康和体育工作。

    3.公共管理办公室。负责拟定本镇村镇建设和管理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与管理;负责村容村貌、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等工作;掌握辖区土地利用使用情况,协调镇、村和社区基础设施及公共设施的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农房建设指导、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负责推动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提高生态环境公共服务水平;负责生态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工作;负责落实河(湖)长制,做好河道、坑塘清洁等水环境治理工作;协助抓好自然资源利用工作;负责乡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负责人口管理工作;负责物业管理相关监管工作。

    4.公共安全办公室。公共安全办公室工作职责:负责建立公共安全预警机制、应急预案及突发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各类安全政策知识等方面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本镇食品药品安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工作;负责反邪教、反暴恐、禁毒、扫黑除恶、打击传销和非法集资等工作。

    5.财政办公室。负责编制本级财政的预、决算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财政预算内、外资金收支管理;负责固定资产和财务监督管理;负责内部审计,协助组织税收,保护国家税收;负责本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统计、调查、分析,实施统计监督。

    6.经济发展办公室。围绕营商环境及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部署,持续强化、优化企业服务相关工作,推动企业疫情防控、无证无照综合治理、企业诚信、非法集资、企业维稳、企业财税等相关工作落实到位,并不断加强我镇财政收入分析和统筹,根据辖区企业情况,加强重点税源日常监控、分析预测和实地调研,确保抓早抓好收入目标分解,实现我镇一般预算收入指标顺利完成。

    7.村居管理办公室。负责指导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建设工作;负责社区管理、社会组织和社会志愿者队伍建设;负责指导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的换届选举,推进村务、居务公开和民主议事制度建设;负责指导、协调、监督本镇内业主委员会成立、换届及日常指导监督工作;负责结对帮扶工作;负责村账镇代理工作。

    8.纪委办公室。负责纪检、监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履行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查处打击预防腐败问题,党风廉政建设。

    9.党群服务中心。负责审批服务、公共服务等各类便民事项的受理等事务性工作,为党组织开展活动和服务党员、群众提供保障。

    10.综合治理及网格化中心。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综合执法、网格化管理等各类平台的日常管理、维护,承担各类城市综合管理等问题的受理、转办等工作。负责本镇网格管理常态运行、网格案件办理、网格疑难问题处理、网格信息报送沟通、网格工作督办、网格数据分析以及对辖区内网格化管理人员的培训、考核和管理工作。

    11.退役军人服务站。承担退役军人服务具体工作。

    12.企业服务中心。围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深化危化医药、涉爆粉尘、有限空间、仓储物流、危险废物、打非治违等各类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推进安全生产进企业等各项宣传教育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企业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加强企业日常环境安全管理,推动企业落实治污减排主体责任,持续推进散乱污治理和商业散煤治理,有效防范和遏制企业各类环保违法违规行为。

    13.农业服务中心。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水产业、农机、林业、水利等的综合服务工作,负责农业科技项目的落实和新品种、新技术的示范推广。

    14.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承担镇人大主席团日常工作;负责镇人大主席团组织的视察调查和执法检查等有关工作;开展有关调查研究工作,负责信息和情况综合,提出建议,为镇人大主席团行使职权提供参考;受理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向镇人大主席团报告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重要问题和建议。

   15.综合执法大队。负责辖区内综合执法工作,集中行使行政处罚及相应的行政检查和行政强制权。

(三)办公地址

      津市武清区白古屯镇白稍路和政府路交口,邮编:301712

(四)办公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夏季):14:00-17:00;

     暑期)14:30-17:00;(冬季)14:00-16:30

(五)联系方式

      022-22185383    022-22185372(传真)

(六)负责人

      王忠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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