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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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清区白古屯镇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来源:武清区白古屯镇 发布时间:2021-06-01 09:00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重要论述精神,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方针,以预防和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为目的,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制定目的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消防安全防控机制,及时应对火灾事故,确保统一高效、协调有序地组织开展灭火救援、应急处置及善后处置等应急工作,最大限度地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降低或减轻火灾事故给社会带来的不利影响和严重危害。

三、制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天津市消防条例》《武清区重大火灾事故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本镇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镇范围内发生的各类火灾事故,以及因其他灾害或事故所引发的火灾事故的预防控制、灭火救援、应急处置等工作,同时适用于本周边地区发生火灾事故、可能危及交界地区安全时的预防控制工作

五、基本原则

火灾事故应急处置工作要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全部工作要以积极抢救受害人员生命为第一要务在确保灭火救援人员生命安全的前提下,保证灭火救援工作的时效性、有效性和安全;及时排查消除火灾隐患,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整改、早控制。

六、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火灾事故应急指挥部

镇政府成立火灾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镇指挥部),由镇长任指挥长,分管副镇长任副指挥长,镇公共安全办公室、镇派出所、镇消防站、镇党建办公室、镇公共管理办公室、镇公共服务办公室、镇财政办公室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

镇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镇指挥办),设在镇公共安全办公室,由镇公共安全办公室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镇指挥部日常工作。

(二)指挥部职责

负责火灾事故灭火救援、应急处置工作的统一组织、指挥和协调,研究决定应急工作过程中的重大事项;负责各级各类应急力量、应急物资的管理、调配和使用;根据上级决定组织发布预警信息,根据事态发展提出启动预案的建议;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常识社会普及活动以及相关的演练、演习活动;负责组织开展事故的评估调查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成员单位职责

1、镇公共安全办公室:会同镇消防站共同承担指挥部办公室相应职责任务;预案启动后,牵头负责火灾事故处置现场的综合协调、指令传达、信息报送等工作;对重点人员(孤老户等)的检查。

2、镇派出所:会同消防部门调查火灾事故原因,对涉嫌犯罪的有关人员依法予以控制处理;。

3、镇消防站:发生火灾事故时,迅速了解火情信息,报告事故情况,实施现场灭火指挥;根据侦查情况,划定警戒区域,确定扑救方案,部署现场灭火力量,申请上级增援力量;执行指挥部下达的有关指令,负责调查火灾原因,统计火灾损失,及时报告处置结果及其他有关情况。

4、镇公共管理办公室:发生火灾事故时,负责对现场区域及周边道路实施安全警戒,及时疏导交通并开辟消防通道,确保应急人员、车辆、器材装备的顺利通行;负责火灾事故现场及周边区域治安秩序的维护;根据指挥部的安排,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事故现场及周边区域进行环境监测负责尽快抢修、恢复因火灾事故被破坏的道路、公路、桥梁及相关设施,保障主干道和重要公路的畅通

5、镇公共服务办公室:负责指导、督促、检查全镇各级各类学校对火灾事故预防性措施任务的落实,编制火灾事故应急预案(重点是设置安全撤离路线和先期处置措施),及时排查消除火灾隐患,储备必要消防设备,普及消防安全常识;发生火灾事故时,立即组织撤离师生、转移重要物资。

6、镇党建办公室:负责做好社会救助保障工作;安置受灾群众,组织发放救灾救济款物,保证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

7、镇财政办公室:组织实施全镇火灾事故救灾经费预算;根据有关部门和村民委员会提出的申请,会同镇指挥办在年度预算内审核下拨火灾事故救灾经费,并监督使用。

8、基层单位:各村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负责编制火灾应急预案,加强重点区域的消防安全隐患监控,组织应急队伍并储备必要的消防设备。发生火灾事故时,根据需要配合开展火灾事故处置工作。

七、预防和预警机制

预防

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各行业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及时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强化季节性、重点节日的防火灭火工作,进行应急演练,要将易发生火灾事故以及发生火灾可能造成重大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单位,确定为本区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并登记备案。重点是大规模建设工程、公众聚集场所、人群密集场所

镇政府要指导、支持和帮助各村开展群众性的消防工作。各村要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制定简单、清晰、易操作的应急处置实施方案。

监测、预警

进行重点监测,并在存在较大隐患或事故易发的区域、环节设立重点监测点,实施重点监控措施。社会各级各类团体、群体或个人在发现火灾隐患时,均有权利和义务向消防等有关部门举报。

依据火灾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势态,将预警划分为Ⅰ级、Ⅱ级、Ⅲ级、Ⅳ级等四个级别,Ⅰ级为最高,依次用红、橙、黄、蓝四种颜色标示

发布预警信息后,镇有关职能部门及村民委员会要根据实际情况和分级负责的原则,采取相应措施。

八、应急响应

(一)信息报告

消防部门接到火灾事故报告后,在按规定程序出警处置的同时,立即组织核实火灾情况,初步确定事故级别,报指挥部,视情况通知需配合的关单位

火灾事故信息的报送和处理,应当快速、准确、详实,因客观原因一时难以准确掌握的信息,要及时报告基本情况,同时抓紧了解情况补报详情

(二)先期处置

事故发生地立即组织人员疏散撤离,并拨打110、119电话报警和120急救电话,采取力所能及的措施进行灭火救援

镇指挥部指挥长立即赶赴现场,指挥现场救援,首要任务是抢救受害民众,转移安置到应急避难场所;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火势蔓延;责成辖区警力划定禁行区域;立即报告区政府关于火灾事故的有关情况

消防部门接警后,组织人力、车辆、设备赶赴现场,开展灭火救援行动,并按照本系统专业规定确定火情级别

(三)响应处置

镇各有关部门的应急人员立即集结到位赶赴现场,按照预案规定职责要求,服从统一指挥,开展应急处置工作。主要任务是抢救并妥善安置受害人员,转移重要物资,控制火势蔓延,严防衍生、次生灾害事故发生。现场指挥部指派专人负责与镇指挥办保持密切联系,随时报告火势情况以及灭火救援、应急处置进展情况。

当周边地区出现火灾事故有可能危及本镇交界地区安全时,要做好以下工作:镇指挥办立即与有关地区或部门取得联系,详细了解情况,及时向指挥部主要领导报告,随时续报;镇指挥办要密切关注火情发展,及时组织有关部门会商发展趋势以及可能造成的危害影响;交界地区乡镇街要切实落实防控措施,消防部门做好战备准备;按照区级专项指挥部的统一指挥,调配人力、物资予以支援。

(四)应急结束

受害人员全部被救出并得到妥善安置,火势彻底扑灭,镇指挥办经报请区应急委主要领导批准,应急响应即告结束

(五)善后处置

做好受害民众的转移安置工作,组织和发放救灾救济款物,保证受害民众的基本生活组织修复被破坏的公共设施及道路、水利、电力、通信、市政、广播电视等基础设施,尽快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

九、应急保障

(一)队伍保障。消防作为火灾事故专业应急处置力量,通过经常性训练,保证灭火救援人员的应急处置能力

(二)装备保障。镇消防站要配置功能齐全、数量充足的消防车辆、装备,以满足灭火救援战斗的需要,同时做好各种器材装备、灭火药剂的储备工作,不便储备的要与相关设备制造商和物资供应商签订应急供应协议。

(三)技术保障。依托市119调度指挥系统,不断完善本消防安全指挥通信网络建设,各单位之间要保持日常及火灾事故处置现场的有线、无线通信联络;事故现场出现通信中断或网络盲区时,利用移动指挥车、单兵作战设备,通过卫星、微波等通信手段,保持事故现场与相关应急指挥部门的联系。

(四)资金保障。合理安排消防安全经费,必要装备、设备购置经费要列入财政预算;各有关单位要设立专项资金,以保障火灾事故防控工作所需的经费。一旦发生火灾事故,经镇政府批准,镇财政办公室要尽快安排下拨经费,确保灭火救援、应急处置和善后处理等工作顺利进行。

十、附则

(一)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因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追究其责任。

(二)本预案由镇政府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