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深入推进我镇生态环境建设,有效治理环境污染问题,按照武清区《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津武党发【2018】22号)文件要求,进一步对全镇生态环境建设工作进行再部署、再安排,结合实际,制定白古屯镇生态环境建设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坚持“以人为本,规范管理,依法治理”的原则,按照“条块结合、专群结合、全民参与”的工作方针,以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为主线,以防治环境污染和遏制生态破坏为重点,以强化监管和提高环境管理能力为保障,以改善环境质量和保护人民群众健康为根本出发点,全面推进经济、社会、环境协调发展。
二、总体目标
围绕大力实施生态环境保护工程,坚决打好“七大攻坚战”,以促进可持续发展,打造生态宜居环境为目标,着力改善镇容村貌,提高群众的生态意识,加强环境管理体系建设。确保各村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水达标排放,工业企业面源污染得到有效控制,村庄环境水平显著改善,生态文化建设持续实施,整体生态环境稳步提升。
三、工作
1、工业、企业污染源
全面加强对辖区内工业污染源的监控,对重点区域内的各类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源逐一排查,环保措施不到位的一律进行处罚。特别是要突出强化对煤炭、化工、涂料、粉尘等重点行业和“小散乱污”企业的执法监管力度,对各类环境违法行为要立即依法严肃查处,快结快办,情节严重的要立即责令停产。
2、机关事业单位
针对机关事业单位等各类财政拨款单位,应积极响应煤改清洁能源的相关指示,积极落实环境大气污染防控措施,在各项工作中起带头作用。加强本单位环境建设,垃圾处理、运输,门前、院落、办公区域清扫等。
3、煤改清洁能源和散煤治理
加大环保宣传力度,让农户对环保有更深认识,将保护环境、节能减排落实到人。结合2017年煤改燃工作完成情况,各部门按责任分工做好改燃准备工作,摸清底数,确保全镇煤改燃工作顺利完成,做到应改尽改。同时要加大监管巡查力度,杜绝各类使用燃煤情况发生。
4、环境大气类(工地扬尘、露天堆放、渣土运输、露天烧烤)
严控施工扬尘污染。强化对各类施工扬尘源的巡查,确保所有施工工地严格落实扬尘控制“六个百分之百”要求(施工区域100%围挡、物料堆放100%覆盖、出入车辆100%冲洗、施工场地100%硬化、拆迁现场100%湿法作业、渣土车辆100%密闭运输、),对存在土石方作业的重点工地实行专人盯守,扬尘防治措施落实不到位的,一律停工,从严从重处罚。严查露天堆放、渣土运输污染行为。通过“查、蹲、堵、罚、抓”等综合手段,24小时监管,突出强化露天堆放、渣土运输监管力度,对存在密闭不严、沿途撒漏、车身车轮未有效冲洗,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严禁上路或取缔。严控露天烧烤。严查露天烧烤摊点,对违规摊点严格取缔,严防死守,重点地区全面禁止露天烧烤。
5、秸秆、荒草、垃圾焚烧
严控荒草、秸秆垃圾露天焚烧。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全面加大精细化管理力度,各级保洁员、网格员和网格监督员要加大巡查力度,严格禁止露天焚烧杂草、树叶、垃圾、秸秆行为。
6、垃圾清理、道路清扫
强化垃圾清理、道路清扫质量,坚持湿法作业,确保重点区域每日清晨前完成垃圾清理及道路清扫工作。同时,要加强镇区、村庄、道路、水域的长效保洁和动态监管,确保环境卫生问题及时发现及时解决。
7、机动车污染
持续强化重点区域道路交通优化,最大程度减少交通流量,降低机动车怠速和低速时的尾气排放。全面排查重型柴油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对柴油货车检查尾气排放使用情况,对各类违法行为严厉处罚、公开曝光。
8、土壤污染
按照清洁土壤相关要求,实施农用地分类管理,保障农业生产环境安全。对农用水进行经常性检测监督,使之符合农田水质灌溉标准,合理使用化肥、农药,慎重使用河泥、塘泥,利用污水灌溉必须经过净化处理,推广病虫草害的生物防治和综合防治,加强可降解农膜使用监管,杜绝土壤次生污染。
9、水污染
禁止向域内沟渠水系排放、倾倒工业废渣、城镇垃圾和其他废弃物。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应当保证其畜禽粪便、废水的综合利用或者无害化处理设施正常运转,保证污水达标排放,防止污染水环境。统筹安排建设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提高本行政区域城镇污水的收集率和处理率。
10、餐饮门店、食品类小作坊
结合全市环境污染防治行动,对镇域内各餐饮门店小作坊进行严查,发现违规排放,燃煤超标等污染问题,立即关停取缔。加强境内外环境治理,杜绝乱堆乱放、废水废物乱排乱倒,做到门前三包。
四、工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党政同责”要求,将环保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促进经济社会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建立健全我镇生态环境建设工作运行机制。成立由党委书记任组长、镇长任常务副组长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形成各相关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协调联动的工作格局。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专题会议分析研究环保工作,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和具体困难。
2.明确工作职责。各部门协同指导、督促各村抓好落实,加快工作推进,确保完成任务目标。各分管领导要结合本《方案》要求及本部门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工作细则,确保任务明确,责任清晰,措施到位。同时,针对上级部门涉及环境工作的安排部署,各分管领导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原则,主动作为,对号入座,以本《方案》为依据,不折不扣落实好各项环保工作任务。
3.加强部门联动。环境保护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在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合力做好相关工作,做到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4.环保机构建设。设立环境保护专项工作机构并配备专职人员,负责环保工作的组织协调推动,各村设立环保监督管理员,负责本村环境监管和工作衔接。同时,建立健全相应的工作制度,落实经费保障。
5.加强档案工作。在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工作的基础上,强化痕迹化管理,建立健全相关档案资料,对工作中文字、影音、图片及文案、预案、总结进行妥善保存。
五、机制保障
(一)依法从严处理。相关部门对没有污染防治设施、防治设施与生产设施不配套或因管理问题造成污染物超标排放的,应列出环境问题及违法企业清单,提出整改措施、期限和要求。对检查时新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及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严肃查处。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应淘汰的落后生产工艺,应报区环保局依法处理。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的,及时报局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推动企业守法自律。要向企业深入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将按日计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行政拘留等新法规定的强制措施宣讲到位,让企业知法守法,切实履行污染防治的主体责任,认真开展自查,主动整改存在的环境问题,并及时公开环境管理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三)强化督导问责。各村、各部门要立足本区域、本行业切实摸清实情、查清漏洞,提前使问题得到暴露、得到整改;要加强调度、督导和指导力度,坚决杜绝敷衍了事、弄虚作假,对工作中不担当、不作为问题,将严肃查处,并追究相关人负责任。
(四)加强宣传报道。要通过新闻媒体开辟宣传专栏,对环保工作进行跟踪报道,除涉密事项外,对查处的问题要定期予以公开;典型案件及时曝光,全面回应群众关切,接受社会监督。
天津市武清区白古屯镇人民政府
2018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