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天津市土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为了公共利益需要,拟征收东蒲洼街西蒲洼村农民集体土地。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目的
依照国土空间规划及天津市武清区行政审批局《天津市内资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明》(津武审批投资备〔2025〕31号),用于社会停车场项目建设。
二、拟征收土地范围
拟征收你村位于武清区东蒲洼街西蒲洼村(东至东蒲洼街西蒲洼村,南至东蒲洼街西蒲洼村,西至东蒲洼街西蒲洼村,北至东蒲洼街西蒲洼村)的土地,面积0.0470公顷。准确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确定的面积和地类为准。
三、土地现状调查确认安排
拟于2025年1月24日起,由东蒲洼街道办事处、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武清分局、天津市武清区农业农村委员会等,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确认,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四、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5年1月24日至2025年2月14日。(十个工作日)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建的房屋及其他地上附着物、抢栽抢种的青苗等,征收土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联系地址:武清区泉发路12号(市规划资源局武清分局)邮编:301700
联系电话:82114627
武清区人民政府
2025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