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天津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要求,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公安武清分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等有关精神,将政务公开与公安队伍正规化、执法规范化等重点工作紧密结合,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制度和工作规范,积极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载体和形式,不断提高警务信息透明度和办事效率,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积极打造服务型公安机关,及时回应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满足人民群众的新期盼。今年以来,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增加了我局工作的透明度,保持公安工作与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使我局执行力和公信力进一步提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形式:武清区政府信息公开网。
(二)公开的主要内容。2019我局在武清区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共主动公开完善信息44条(其中工作动态33条,财政信息1条,人事信息3条,其他信息7条),在社会上引起较好反响。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81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20 | 316.7202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全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信函5件,按时办结5件,其中申请信息主动公开2件,不予公开2件,转其他部门1件。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5 | 0 | 0 | 0 | 0 | 0 | 5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2 | 2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2 | 2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1 | 1 | |||||||
(七)总计 | 5 | 5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9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无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在区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服务群众、加强沟通等方面趋于完善,但由于公安工作的特殊性,存在大量信息虽然与公民切身利益密切相关,但涉及公安保密要求,信息公开工作并不能满足所有群众的需求。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以下不足:一是个别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思想重视程度不够,信息报送不及时;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内部分工协作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的及时性有待进一步提高。
2020年,我局将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主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增强依法公开、主动公开意识,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力度,扎实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落实。二是力求在政府信息公开的载体和形式上取得新突破,并继续探索和研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三是以服务群众为出发点,增加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投入,以“最多跑一次”为契机,进一步提升群众服务能力,力促全区治安平稳安定。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