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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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清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对天津宏伟纸制品有限公司年产1500吨塑料餐具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来源:武清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5-11-14 14:21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82132224

   真:022-82966565

通讯地址:武清区雍阳西道118号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地点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公示起止日期

年产1500吨塑料餐具项目

天津宏伟纸制品有限公司

天津市武清区定泽道4号

智慧摩天环境科技(天津)有限公司

天津宏伟纸制品有限公司位于天津市武清区黄花店镇八里桥工业区,拟投资1000万元租赁位于天津市武清区定泽道4号天津市铁柱纸制品工贸有限公司院内现有厂房,建设“年产1500吨塑料餐具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购置安装吸塑机、破碎机等设备生产塑料餐具,建成后年产1500吨塑料餐具。

1)废气:本项目厂房一在吸塑成形一体机上方设置固定顶吸式集气罩,产生的有机废气和臭气浓度收集至1号“二级活性炭吸附”设备中,处理后由一根15m排气筒(P1)有组织排放;集中破碎机上方设置集气罩+软帘,静音连线破碎机通过管道直连将产生的颗粒物收集至一套“布袋除尘器”中,处理后由一根15m排气筒(P2)有组织排放;厂房二在吸塑成形一体机上方设置固定顶吸式集气罩将吸塑成形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和臭气浓度收集至2号“二级活性炭吸附”设备中,处理后由一根15m排气筒(P3)有组织排放。

2)废水:本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停留沉淀后通过园区污水管网,排入黄花店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3)噪声:裁断机:选用低噪声设备,加装减振垫,厂房隔声;破碎机:选用低噪声设备,加装减振垫,厂房隔声;空压机、环保设备配套风机:选用低噪声设备,加装减振垫,并设置隔声间+隔音岩棉等措施。

4)固体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边角料、不合格品经破碎机破碎后收集和废包装材料、除尘灰、废布袋一同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边角料碎片、不合格品碎片、废包装材料定期交由相关物资回收部门回收利用;废布袋、除尘灰定期交由一般工业固废处置单位处理;危险废物废液压油、废油桶、废活性炭、含油沾染性废物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资质单位清运处置;生活垃圾由城市管理委员会清运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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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14日—2025年11月20日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