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82132224
传 真:022-82966565
通讯地址:武清区雍阳西道118号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起止日期 |
天津玛乐维运动器材有限公司年产280万个助动车鞍座及120万个自行车鞍座项目 |
天津玛乐维运动器材有限公司 |
天津市武清区王庆坨镇工业园同旺路7号 |
天津津环中新环境评估服务有限公司 |
天津玛乐维运动器材有限公司现拟投资200万元,利用现有生产车间内空闲区域,并将现有部分功能区做调整优化,建设“年产280万个助动车鞍座及120万个自行车鞍座项目”(即“本项目”)。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购置设备进行鞍座的生产,本项目投产后,预计可实现年生产助动车鞍座280万个及自行车鞍座120万个生产能力。 |
(1)废气:①发泡间2发泡、备料产生的有机废气采用隔间整体收集,与现有工程涂胶产生的有机废气一起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2#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P2排放;②本项目粉碎依托现有工程,现有工程粉碎工序产生的废气采用带垂帘集气罩收集,经现有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尾气由现有15m高排气筒P5排放。③本项目新增注塑产生的有机废气采用带垂帘集气罩收集,印刷和印刷晒干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采用印刷间整体收集,两股废气一同排入新建的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通过一根新建15m高排气筒P6排放。 (2)废水: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沉淀后,和现有工程冷却塔排水一同通过厂区污水总排口排入园区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排入王庆坨工贸园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本项目排放的废水可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356- 2018)三级标准要求。 (3)噪声:室内噪声源降噪措施采取了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合理布局、厂房隔声措施,室外噪声源采用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隔声罩隔声措施。本项目投入运营后,厂界噪声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值。 (4)固体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蒙皮边角废料、裁切后废丝网、废包装袋、废布袋、集尘灰)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其中集尘灰、废布袋交由一般固废处置单位处理,其他一般固废交由物资部门回收,废催化剂由厂家回收处理;危险废物(废感光胶桶、冲版废液、洗网废液、印刷后废网、废油墨桶、废料桶、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液压油、废油桶、含油抹布、废紫外灯、废刮板、废菲林胶片、沾染抹布、废发泡料、废泡沫)收集后暂存于危废间,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城管委统一清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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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30日-2025年10月13日 |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