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82132224
传 真:022-82966565
通讯地址:武清区雍阳西道118号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起止日期 |
天津市武清区崔黄口镇英华一期150MW渔光互补配建110kV变电站项目 |
天津市英华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天津市武清区崔黄口镇小宫城村 |
五洲绿源(天津)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本项目为“天津市武清区崔黄口镇英华一期150MW渔光互补项目”配套的变电站工程,为满足光伏发电项目消纳需求,天津市英华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拟新建1座110kV变电站,主变容量为2×85MVA,储能设备为2×7.5MW 7.5MWh。 |
本项目建设过程中注重生态环境保护与开发建设相结合,施工期采取各项抑尘降噪及生态保护措施,能够将环境影响降至最低,并且对周边环境造成的不利影响将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而恢复。运行期无废气产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静置沉淀后,定期清掏不外排。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委托当地城市管理部门定期清运;储能电池正常情况下为10年全部更换一次,更换下来的废锂电池量为一般固体废物,集中收集后交由有处理废旧电池的资质单位进行处置,不在变电站内暂存;变压器油的更换周期为8到10年,废变压器油交由有资质单位运输、处置,备用电源更换下来的废蓄电池交有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均不在变电站内暂存。主要环境影响为工频电磁场,在采取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后,均可满足相应的环境标准限值。此外,运行期建设单位加强风险防控,定期巡检,有效降低环境风险可能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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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6月25日--2025年7月1日 |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