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82132224
传 真:022-82966565
通讯地址:武清区雍阳西道118号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起止日期 |
年产500万件新能源汽车用导电连接件项目 |
天津中维电子有限公司 |
天津市武清开发区泉明路8 号 |
天津玺丽低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天津中维电子有限公司位于天津市武清开发区 泉明路8号,拟投资2500万元,租赁天津优达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位于天津市武清开发区泉明路8号的7号厂房建设“年产500万件新能源汽车用导电连接件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购置安装相关生产设备进行生产,投产后年产新能源汽车用导电连接件500万件。 |
废气 激光切割废气经切割机下方集气口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干式打磨废气由集气罩收集,经“滤筒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挤塑废气、热压废气经集气罩收集,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本项目废气排放源采取相应可行技术进行治理,净化后满足达标排放要求,大气环境影响可接受。 废水 运营期外排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沉淀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武清开发区四期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废水总排口的水质均可以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356-2018)三级标准排放限值要求,实现废水达标排放。 (3)噪声: 生产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振措施,车间隔声等措施;冷却塔、环保设备配套风机选用低噪声设备,加装减振垫,并设置隔声罩等措施。厂界噪声均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域的相应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废包装、废边角料、不合格品、废布袋、布袋收集尘、废滤芯、沉淀废渣定期外售物资回收部门;废石墨砖由厂家回收。 危险废物:废切削液、含油金属屑、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液压油、废包装桶、含油沾染废物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生活垃圾分由城管委及时清运处理。 |
/ |
2025年4月1日-2025年4月8日 |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