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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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清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对天津鸿鸣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废活性炭资源化循环再生利用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来源:武清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5-02-28 14:49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82132224

传    真:022-82966565

通讯地址:武清区雍阳西道118号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地点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公示起止日期

废活性炭资源化循环再生利用项目

天津鸿鸣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天津市武清区京津科技谷产业园嘉园道170号

天津天发源环境保护事务代理中心有限公司

天津鸿鸣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23年,公司拟投资17000万元(其中一期8243.56万元),于天津市武清区京津科技谷产业园嘉园道170号,建设废活性炭再生处理厂,一期工程设置一条废活性炭再生线,规模为年处理废活性炭1万吨(涉VOCs治理废活性炭:柱状/颗粒炭4500吨,蜂窝炭1500吨;其他废活性炭:柱状/颗粒炭4000吨),预留二期工程扩建位置。

(1)废气:废活性炭仓库储存废气采用集气系统收集后经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净化后经1根18m高排气筒P1排放;破碎预处理及后处理粉尘经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21.5m高排气筒P2排放;窑尾卸料及转运粉尘、再生活性炭筛分粉尘经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21.5m高排气筒P3排放;再生烟气经1套“再生烟气焚烧+SNCR脱硝+急冷+干式脱酸+活性炭喷射+布袋除尘+二级碱喷淋”烟气净化工艺处理后,合并经1根55m高排气筒P4排放。食堂油烟经高效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1根高于屋顶的排气筒P5排放。

(2)废水:本项目原料库地面冲洗废水、洗车废水经”滤网+活性炭过滤“后回用于原料库地面清洗及车辆冲洗;实验废水、碱喷淋废水、锅炉排污水经“压滤+活性炭过滤”后,回喷急冷塔;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其他生产废水进入市政管网,最终排入京津科技谷污水处理厂。

(3)噪声:本项目主要噪声源包括锅炉、筛分机、破碎机、各种泵、空压机、各类风机、冷却塔等。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墙体隔声、合理布局等隔声降噪措施。

(4)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实验废物、飞灰、再生线废布袋、废离子交换树脂、废活性炭包装、废机油、压滤机滤泥、生活垃圾等。实验废物、飞灰、再生线废布袋、废活性炭包装、废机油、压滤机滤泥属于危险废物,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废离子交换树脂属一般固体废物,委托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单位处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城管委清运处理。

本项目公众参与工作公开征求了公众对项目的建设意见。公示期间均未收到公众的反对意见。

2025年2月28日-2025年3月6日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