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国办发〔2021〕22号)、《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规划资源局关于天津市非居住存量房屋改建为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指导意见(试行)》(津住建发〔2021〕17号)等规定,区住房建设委于2022年11月25日组织区政务服务办、规资武清分局、区发改委、区消防救援支队、区城管委等部门对创业总部基地B3区域B11号楼改建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进行联合审查,该项目的改造工程投资规模为1.8亿元,改建保障性租赁住房面积29688平方米、房源613套,运营期限为20年,经审查该项目符合改建要求,一致同意将该项目认定为保障性租赁住房。
天津市武清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
2022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