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编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由名称 | 当事人名称(姓名) | 行政处罚依据 | 行政处罚内容 | 实施机关 | 处罚日期 |
1 | A1142025010 | 施工单位未编制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落地式卸料平台专项施工方案 | 中铁武汉电气化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 | 《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 施工单位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中,违反本条例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吊销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二)不编制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或者国家规定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不经专家论证,进行施工的,责令停工整改,并处二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 | 罚款21.5万元整 | 武清区住建委 | 2025.6.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