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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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来源:武清区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0-01-08 10:00

    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我市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公布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编制本报告。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天津市武清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tjwq.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天津市武清区政务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天津市武清区雍阳西道118号,邮编:301700,电话:022-82966639)。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武清区政府办公室认真贯彻执行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2019年天津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工作要求,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和社会公众关注关切,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深化公开内容、丰富公开形式,不断扩大公众参与,努力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切实提升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

(一)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1.2019年,组织全区各单位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累计13526条。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电视等途径,及时主动公开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并当根据本区具体情况,主动公开涉及市政建设、公共服务、农业农村、惠民工程等政府信息。一是扩大政府信息公开广度和深度。围绕《关于做好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的通知》工作要求及2019年5月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在充分征求部门意见基础上增设治安管理、市政服务、农业农村、涉企政策信息、消防监管信息、国有企业信息、招考信息等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栏目。二是整合政府信息公开网络平台。按照市政府办公厅要求,组织实施了政府网站域名规范清理工作和政府网站改造提升工作,搭建政务公开网络平台。紧扣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在落实信息内容采集、编辑、发布和信息安全审核制度基础上,及时发布权威、准确信息。2019年牵头组织区政府网站共发布信息8771条,其中信息公开专栏更新信息5410条;政务微博发布信息2650条。三是强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组织各单位在政府网站公开发布财政资金、城乡建设、教育医疗、社保民政、环保公共、政府采购、执法监督等重点领域信息4000余条,做到抢先发声,解疑释惑,有效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全面性、时效性。

2.强化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区政府办公室不断创新公开方式方法,主动解读各项政策文件,结合实际对政策措施出台实施过程中出现的质疑,主动权威发声、回应舆论关注;认真审看、处理和反馈公众留言,对能尽快答复的及时反馈,对能提供问题解决得及时提供解决渠道,在全区范围内担起服务于民责任。一是增强解读回应效果,提高政府公信力。区内文件起草部门政策文件与政策解读一起同步报送、同步审签、同步发布,以图文、图表等方式共发布了区政府关于民营经济“19条”配套细则、政府工作报告、区田长制、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贯彻落实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工作、大力发展学前教育两年攻坚行动,以及市政府关于全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全市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等政策解读文件61条。二是增强服务意识,解决群众诉求。为推动解决落实群众合理诉求,大力整合网民和群众诉求受理的平台和途径,对网民通过人民网、北方网、武清政务网平台反映的6776余件进行发办、答复,对“公仆走进直播间”、“   公仆接待日”、“互联网+督查”等重点问题91余件进行了协调办理,解决了一大批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问题。三是明确政务服务事项,增强在线服务功能。组织、配合区政务服务办制定并公布了《武清区政务服务事项目录(2019年版)》,包括行政许可事项172项、区级初审上报市级部门审批行政许可事项25项、区级暂不列入行政许可事项目录12项、区级公共服务等事项262项、镇街公共服务等事项31项。武清区网上办事服务大厅开通了政务服务事项490项,可全程在线办理政务服务事项452项,注册用户数近16万人,个人和法人共办理政府服务事项6419件。四是根据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要求,对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和社会广泛关注的建议提案复文和整体办理情况,在代表委员同意公开的基础上,对办理结果做好公开审查、保密和法律审核,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建议提案”专栏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2019年依申请公开工作平稳推进。一是结合《条例》修订情况和我市的工作安排,及时组织业务培训,下发《条例》修订前后条文对照表,确保新老政策下工作衔接有序。二是全区各政府信息公开单位根据机构改革情况变化,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做好服务指导。三是不断完善制度建设。认真分析总结在依申请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产生的原因,从组织领导、业务指导、督查检查等方面着手,制定专门整改措施,采取下乡调研、电话沟通、会议交流、召开培训会等方式,对全区依申请公开工作加强指导监督。2019年,全区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707件。区政府办公室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1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严格落实公文公开属性认定制度。不断完善政府公文的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工作机制,对公开属性进行动态调整,按照“谁制作,谁公开”原则,在拟制公文时文件起草主体必须明确公开属性、公开时限和方式等。我区严格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要求,主动公开各类区级政府公文42   篇,内容涵盖政策法规、规划建设、人事人才等多个领域。二是严格落实保密审查工作制度。明确各信息公开单位在公开政府信息前,应当遵循先审查、后发布,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确定是否可以公开。对不能确定是否可以公开时,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报有关主管部门确定。对是否属于国家秘密不明确的,应先行征求业务主管部门意见,如仍无法确定的,报区级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提出初审意见,按照相关程序报市级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四)平台建设情况

适应新形势政务公开工作需要,加强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传统媒体和政务新媒体等多种平台建设,扩大政府信息公开途径和覆盖面。一是根据政府网站集约化管理要求,对武清政务网进行了提升改版。改版过程中,充分考虑网站安全性、便民性,结合政务公开要求设置相关目录、开设相关栏目,完善政府网站后台管理功能,提高政府网站可用性、灵活性、便捷性。新版政府网站的投入使用,促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渠道进一步畅通。二是对全区29个镇街和31个政府部门在微博、微信等第三方平台上开设的政务账号或应用进行了调查摸底,重点对同一单位开设多个账号、名称不统一、认证主体不一致、内容更新慢、功能无法使用等问题进行了清理、整合、规范,最终形成以微信、微博和头条号为主的政务新媒体平台。同时,与网信办共同加强信息发布管理,加强政务信息公开。三是在政府信息公开查阅服务中心设置政府信息查阅场所,提供政府文件、政策、办事服务流程等查阅服务。根据需要设立公共查阅室、资料索取点、信息公告栏、电子信息屏等场所、设施,公开政府信息。

(五)监督保障方面

一是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结合全区机构改革,组织各区直单位、各镇街进一步梳理政务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等主要工作,明确了主管领导、具体负责人,并对各项具体工作强调了相应的要求,形成了区政府办为主管部门,各部门为责任部门,主管领导负责、具体人员负责落实的工作格局,为切实推进各项工作奠定基础。二是强化学习培训,提高业务水平。5月份,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单位对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行了认真学习,对照修订前后的相关条款,调整了涉及的工作规范、工作流程。8月底,组织全区负责政府公开工作的70余人开展了集中培训,培训会上对政务公开平台、政府信息公开、政务新媒体公开、机构整合进行了讲解,特别对依申请公开存在问题进行了详细讲解,为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改进、完善提供了有力保障。三是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全区绩效考核指标体系,进一步细化工作内容和标准,严格执行考核项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22

20

87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1

0 0 0 0 0

2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

0 0 0 0 0

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2

0 0 0 0 0

1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3

0 0 0 0 0

3

2.重复申请

1

0 0 0 0 0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1

0 0 0 0 0

2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区政府办公室作为全区政府信息公开主管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整体水平与群众的需求还有差距,还需要进一步加大各单位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推动力度。

(二)改进措施。进一步加大推动各单位主动公开财政预决算、重大项目建设、民心工程项目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培训力度,以集中培训和编制工作手册等形式,学习贯彻各项业务工作的最新要求,推动公开工作不断深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