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3年10月17日,位于武清区梅厂镇福旺道6号的天津市越晖电气科技有限公司作业现场,发生一起起重伤害事故,致一人死亡。
为充分发挥事故调查处理对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工作的促进作用,督促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有效落实,防范类似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最大程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天津市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等的有关规定,区安委会办公室组织开展了天津市越晖电气科技有限公司“10·17”一般起重伤害事故(以下简称“10·17”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的评估工作,形成本报告。
一、评估工作过程
“10·17”事故已于2023年11月16日经区人民政府批复结案。按照“事故结案后一年内,负责事故调查的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要组织开展评估”的有关规定,区安委会办公室于2024年11月4日启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的评估工作,成立评估组,区应急局、公安武清分局、区总工会、梅厂镇等单位作为评估工作组成员单位,按照分工开展评估工作。
按照区安委办明确的任务分工,评估工作组分别赴事故责任企业及相关部门开展现场评查。评估工作组直奔企业现场,与企业负责人座谈,了解企业吸取事故教训,改善和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现场核查了天津市越晖电气科技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资料,详细了解该公司落实危险作业现场安全管理情况。评估工作组还查看了属地政府汲取事故教训整改措施落实情况,与相关负责人座谈,并对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的文件资料进行核查。
二、总体评估意见
通过资料审查、座谈问询、查阅文件、走访核查等方式的评估,总体上看,“10·17”事故相关责任单位及人员能够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加强安全生产工作,较好的落实了“10·17”事故报告提出的有关处理意见及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三、有关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区应急管理局于2023年12月6日对天津市越晖电气科技有限公司、李某森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天津市越晖电气科技有限公司、李某森已于2024年12月14日足额缴纳罚款。
四、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有效避免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相关单位坚持问题导向,举一反三,积极落实事故调查报告中提出的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一)天津市越晖电气科技有限公司进一步压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吊装作业安全管理。一是强化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该公司组织现场作业人员开展典型案例、现场作业规范、相关标准规程等内容的教育培训,重点学习了操作规程、设备使用注意事项以及应急处理措施等内容,提高操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二是完善和修订安全操作规程。为深刻汲取事故教训,该公司对吊装作业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了全面梳理,针对性制定了《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制度及操作规范》,明确了相关安全管理职责、安全操作规程等,强化制度管理。三是强化现场监管及隐患排查治理。该公司制定安全排查表每周对起重机械质量安全进行排查检查,同时严格落实吊装作业专人监督的法律要求,确保安全作业。
(二)梅厂镇认真吸取教训,强化事故暴露问题整改,践行安全发展理念。一是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事故发生后,当即对辖区内所有实体企业进行安全隐患大排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限期整改;并组织开展事故警示教育活动,结合此次事故和其他典型案例分析原因,督促辖区企业强化安全培训教育,尤其是针对临时作业人员及危险作业人员的培训教育。二是多方式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组织开展安全月、安全生产五进等活动,通过发放宣传册、现场答疑的方式,努力提升全员安全意识,已有6000余次人参加活动;积极开展入企安全培训,边检查边普法,已入企开展培训160家次。三是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充分利用第三方安全管家,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及时发现并消除企业存在的各项安全隐患,并对危险作业提出安全警示。工作开展以来,已开展安全检查160家次,发现隐患1060条,已督促企业进行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