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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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大佑建设工程股份有限公司“12·7” 一般高处坠落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落实情况的评估报告
来源:武清区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4-01-11 10:10


2021127日,在武清开发区年产果冻等产品3万吨项目钢结构施工现场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致一人死亡。

为充分发挥事故调查处理对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工作的促进作用,督促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有效落实,防范类似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最大程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天津市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等的有关规定,区安委会办公室组织开展了天津大佑建设工程股份有限公司“12·7”一般高处坠落事故(以下简称“12·7”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的评估工作,形成本报告。

一、评估工作过程

12·7”事故已于2022111日经区人民政府批复结案。按照“事故结案后一年内,负责事故调查的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要组织开展评估”的有关规定,区安委会办公室于202314日启动“12·7”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的评估工作,成立由原事故调查成员单位(应急局、住建委、公安武清分局、区总工会)组成的评估组,结合各单位工作职能和工作分工开展评估。

按照区安委办明确的任务分工,评估工作组分别赴事故相关单位、属地开发区开展现场评查。评估组一是到属地开发区与负责建设工程管理工作的有关人员座谈,了解开发区针对事故报告提出的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开展整改的工作情况以及举一反三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情况;二是开展现场核查。区住建部门牵头对“12·7”事故相关企业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三是调阅资料。评估工作组分别调取了区住建委整改措施落实情况、涉事企业相关安全管理资料,现场查阅了开发区有关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文件资料,对各单位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资料审查。

二、总体评估意见

通过资料审查、座谈问询、查阅文件、走访核查等方式的评估,总体上看,“12·7”事故相关单位及人员能够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加强安全生产工作,较好的落实了“12·7”事故报告提出的有关处理意见及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三、有关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区应急管理局于2022124日对天津大佑建设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苗春涯、丁良威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天津大佑建设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2126足额缴纳罚款苗春涯、丁良威2022127足额缴纳罚款。

四、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有效避免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相关单位坚持问题导向,举一反三,积极落实事故调查报告中提出的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具体情况如下:

(一)施工单位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天津大佑建设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总包单位,认真吸取事故教训,积极改善和加强施工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一是强化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的配置。根据事故防范措施建议,天津大佑建设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项目部进一步强化了施工安全防护措施和安全警示标识设置,特别是临边、孔洞等易发生高处坠落事故点位的安全设施及警示标识的设置。二是开展安全生产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天津大佑建设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项目部举一反三,组建以项目经理为组长的隐患排查治理小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排查的重点内容、方式和方法,对事故项目开展全方位的排查检查。结合本次事故惨痛教训,对安全设备设施提出了针对性的排查检查要求和措施,并进行了专门的检查排查。三是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措施。天津大佑建设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项目部增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持续强化机械进场及使用的安全管理,进一步明确了作业人员入场三级安全教育、班前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及重点事项,强化作业人员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和使用的监督管理,建立了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确了停工期间有关责任事项,进一步压实项目施工安全企业主体责任。

(二)监理单位夯实工程监理责任。沈阳建华建设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作为项目监理单位,积极吸取事故教训,持续完善监理措施,进一步明确了施工前、施工过程中、隐患整改前的14项安全监理主要内容;加强了进场机械审核及操作人员特种作业证件的核查,强化对入场作业人员三级教育情况的监督,加强了临边洞口、高处作业等防护措施的验收管理,持续加强现场安全监理力度。

(三)开发区以提高属地建筑工程领域本质安全为重点,进一步提升安全生产基础工作。一是举一反三,全面压实属地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2022年度开发区制定专项检查方案,组织开展烟花爆竹、复工复产、防风险除隐患保安全、燃气安全隐患排查、建筑施工领域安全隐患集中整治行动、防汛应急等专项检查。全年累计出动检查组600余组次,排查出各类隐累计938项,已全部整改完成。二是全力推行安全生产网格化。将各类在建工程按照网格进行划分,责任落实到人,确保日常监管不留盲区,隐患排查不留死角。三是进一步督促企业压实高风险作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针对“12·7”事故暴露出的问题,开发区针对重点隐患、危大工程如:高空坠落、物体打击、起重伤害、钢结构吊装等,提高检查频次,加大了监督力度。同时,开发区将坚持以案为鉴,将“12·7”事故向辖区企业进行了通报,警示教育辖区企业落实好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四)行业主管部门积极履行行业监管责任,强化在建项目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一是开展专项排查。结合市区两级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相关要求及本次事故教训,区住建委举一反三,开展了全面的建筑施工安全隐患专项排查,确保不再发生类似事故。二是加大行业安全生产监管力度。2022年全区共有施工项目122项,建筑面积900万平米,竣工项目84项,建筑面积384万平米。区住建委针对施工项目共开展专项检查21次,区住房和建设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累计检查项目1400余项,下达暂停施工通知书18份,提出停工意见86条,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670份,提出整改意见1925条;实施行政处罚15起,处罚金额123万元。三是对事故单位严格监管。区住建委严格监督涉事企业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彻底整改,规范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按照市住建委工作建议对涉事项目开展执法检查,分别给予本次事故涉及的天津大佑建设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总包单位)30万元、沈阳建华建设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监理单位)5万元以及项目经理1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五、评估发现的主要问题和相关工作建议

(一)经验做法

开发区召开有关工作会议,对第三方安全服务机构提出了明确的工作要求,规范管理第三方安全服务机构,切实提高第三方安全技术服务机构的服务质量,为辖区企业安全发展提供技术支持。(附件 1)。

   (二)主要问题

在评估过程中发现,总承包单位天津大佑建设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用工管理需要进一步完善。具体问题见问题清单(附件 2)。

   (三)工作建议

2022年发生3起建筑施工或装饰装修过程中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20231月份发生1起建筑装饰装修过程中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区住建委作为行业主管部门加强建筑行业安全生产形势分析,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抓好日常监督检查工作,有效遏制建筑施工过程中的各类事故发生。


附件1-1

经验做法清单

    开发区充分发挥第三方安全服务机构专业优势,明确第三方安全服务机构工作要求,为辖区企业安全发展提供技术支持。开发区要求第三方安全服务机构要建立一企一档的安全服务档案,如实记录每次安全服务情况;要细化安全检查表检查事项,从制度、管理、技术、设计缺陷等方面帮助分析隐患的危害和原因;要建立动态问题隐患清单,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和安全风险,逐一向企业交底,并提出有针对性的整改意见或建议,督促企业整改


附件1-2

问题清单

    区住建委对年产果冻等3万吨项目现场及天津大佑建设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安全生产条件复核检查过程中,发现天津大佑建设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一名电工和一名焊工有劳动合同并在人社网厅有就业登记,但未及时缴纳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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