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年,我局在区委、区政府、市应急管理局的正确领导和精心指导下,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安全生产监管,健全完善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着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全区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形势持续保持稳定向好的态势。通过规范执法行为、提高业务水平,并积极探索创新,守牢安全生产底线,统筹抓好全局工作,坚决防范遏制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为武清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良好安全环境。现将我局行政执法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执法工作开展情况
2022年在市应急管理局的指导下,我局以贯彻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为抓手,紧紧围绕我局中心工作,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着力服务武清应急管理工作。
我局2022年完成计划内检查企业904家次,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立案72起,处罚金额共计615.1379万人民币。其中执法检查的处罚共62起,处罚金额为192.9万元。其中处罚金额超过5万元以上的行政处罚有9起,已全部进行集体讨论。所有处罚案件均实现一案一档,做到了程序规范,按期办结。行政执法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制度,罚没款全部进入财政专用账户。
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情况
一是强化公开。我局全面开展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在武清政务网上公开权责清单以及行政执法主体、职权名称、法定依据、实施机构、管理权限、运行流程、责任事项、监督方式等信息。同时依托武清政务网,对安全生产行政处罚案件处理结果进行公示工作,包括被处罚单位名称、处罚事项、处罚时间、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等,保证了事后公示的及时性,自觉的接受群众监督。
二是完善全过程记录。我局要求在执法的全过程中,必须做到执法的每一个阶段都有相关文字记录,做到真实合法准确规范。在做好文字记录的同时,要求做好音像记录与文字记录的有效衔接。为实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完善了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我局为在执法岗位的执法人员配齐了执法记录仪等音像设备,并要求执法人员根据执法需要和实际情况使用执法记录仪对执法活动进行全过程的音像记录。对采取先行登记保存、查封扣押等行政强制措施的现场执法活动时,要进行文字和全程音像记录;对现场检查、调查取证、留置送达等行政执法活动,也要进行全程音像记录。
三是明确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我局严格履行《武清区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和《武清区应急管理局案件审查委员会工作制度》,规定所有按一般程序作出的行政处罚案件都要进行法制审核,对重大执法决定也都要进行法制审核,严格要求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执法决定。
三、强化行政执法人员管理
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天津市持证执法管理办法》,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推行行政执法人员教育培训和考核制度,完成本年度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培训考试工作。截止至2022年底,我局共44名同志取得行政执法资格。
四、以身作则,自觉带头学法守法用法
应急局作为我区的执法部门,自觉带头学法、主动学法,围绕“八五”普法的规定标准,认真学完了规定的内容,认真组织人员参加了各种执法会议和培训,认真学习安全生产监管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具体业务,认真记录学法笔记。2022年,应急局职工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没有因违法违规决策而导致工作失误的情况发生。没有出现过干预司法活动的情况发生,没有违法犯罪和违反党纪政纪情况的发生。
五、执法工作存在及遇到的问题
我局行政执法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行政执法基础较为薄弱。执法人员数量偏少,专业能力素质有待提高,执法水平和执法装备等保障能力仍较薄弱,与执法需求不相匹配。二是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有待完善。负有安全监管、防灾减灾救灾职责的部门之间职能分工仍不够清晰等情形。“三项制度”、“双随机、一公开”等制度的执行以及重大决策风险评估、双随机抽查等工作有待加强。
六、下一步工作计划及思路
一是深化认识,提高依法行政的自觉性。进一步提高对依法行政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在作出每一项具体行政行为时,都要贯彻依法行政的原则,按照法律的规定办事,要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监督、管理和政治教育,强化执政为民的服务意识,树立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增强工作的责任感,依法履行法定职责,杜绝不作为行政行为,不断提高全体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二是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知识的培训,提高依法行政的水平。要有计划地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学习行政诉讼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学习实施具体行政行为的操作规程,熟悉有关的法律条文和行政执法中的有关程序,提高他们的业务能力。
三是坚持实体、程序并重,严把案件质量关。程序是实体公正的保障。今后不但要重视对案件处理实体上的适用,也要重视对案件处理程序上的把握。办理行政执法案件,一定要从事实上、证据上、处理的程序和结果上、适用的法律法规上严格把关,确保行政执法案件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