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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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清区医保局关于对天津武清泉达医院医保违法违规行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示
来源:武清区医疗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5-04-03 11:03

近日,武清区医疗保障局依法对存在医保违法违规行为的天津武清泉达医院予以行政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天津武清泉达医院存在(1)重复收费的违规行为,涉及为同一患者同时开具“骨伤推拿治疗”及“局部按摩”,为同一患者同时开具“牙髓活力测试(包括备洞)”及“预备洞型”等行为;(2)串换诊疗项目的违规行为,涉及将“死髓牙、阻生齿(取断根者)”串换为“埋伏牙拔除术”,将“埋伏牙拔除术”串换为“低位骨阻生智齿摘除术”等行为;(3)申报项目与诊断不符的违规行为,涉及开具“骨伤推拿治疗”相关诊断为非骨科相关疾病;(4)未按照规定通过医疗保障信息系统传送医疗保障基金使用有关数据的违规行为,涉及“DR检查”、“CT检查”、“中医理疗项目”未及时申请退费;(5)未按照规定保管财务账目、会计凭证、药品和医用耗材出入库记录等问题。


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三)项、第(四)项、第(七)项,第三十九条第(二)项、第(三)项,《规范天津市医疗保障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第八条第(三)项、第(四)项、第(七)项,第十四条第(三)项、第十五条之规定,区医疗保障局对其作出行政处理决定(津武医保处字〔2025〕3号),责令天津武清泉达医院限期改正上述违法违规行为;退回违规支付的基本医疗保险金;罚款人民币28838.41元。

2025年04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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