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武清区医疗保障局依法对存在医保违法违规行为的天津武清恒爱医院予以行政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天津武清恒爱医院存在(1)将“拔阻生齿”、“根尖囊肿切除”串换“根管治疗”相关费用的违规行为;(2)收取“拔牙窝搔刮术”费用的同时重复收取“拔牙止血”费用的违规行为;(3)申报项目与诊断不符的违规行为,涉及开具“骨伤推拿治疗”相关诊断为非骨科相关疾病,开具“正位智齿摘除”相关诊断为牙髓炎等行为;(4)未按照规定保管财务账目、会计凭证、治疗检查记录、药品和医用耗材出入库记录等问题。
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三)项、第(四)项、第(七)项,第三十九条第(二)项,《规范天津市医疗保障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第八条第(三)项、第(四)项、第(七)项、第十四条第(三)项、第十五条之规定,区医疗保障局对其作出行政处理决定(津武医保处字〔2025〕2号),责令天津武清恒爱医院限期改正上述违法违规行为;退回违规支付的基本医疗保险金;罚款人民币17502.58元。
2025年04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