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武清区医疗保障局依法对存在医保违法违规行为的天津武清全胜医院予以行政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天津武清全胜医院存在部分患者诊断与开具的检查项目不符合总胆红素、直接胆红素实际检验方法与收费清单不符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二)、(三)项,《规范天津市医疗保障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第八条第(二)、(三)项之规定 ,区医疗保障局对其作出行政处理决定(津武医保处字〔2024〕4号),责令天津武清全胜医院限期改正上述违法违规行为;退回违规支付的基本医疗保险金;罚款人民币16538.75元。
2024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