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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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清区卫生健康行政处罚信息公示(2025年11月14日)
来源:天津市武清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5-11-14 14:24

行政相对人名称 王*宇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2025111010451112568503
违法行为类型 《处方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一款
违法事实 王*宇未按规定开具处方
处罚依据 《处方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项
处罚类别 警告
处罚内容 警告
处罚决定日期 2025-11-10
处罚有效期 2099-12-31
处罚机关 天津市武清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120222MB18906827

行政相对人名称 陆*艳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2025111114474612568503
违法行为类型 《处方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一款
违法事实 陆*艳未按规定开具处方
处罚依据 《处方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项
处罚类别 警告
处罚内容 警告
处罚决定日期 2025-11-11
处罚有效期 2099-12-31
处罚机关 天津市武清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120222MB18906827

行政相对人名称 天津武清福宁堂诊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20222MA06EYJP74
法定代表人 王*光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津武清卫医罚〔2025〕009号
违法行为类型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二款;《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
违法事实 天津武清福宁堂诊所存在以下违法事实:一,曾于2019年、2020年、2025年5月因未经卫生行政部门核准开展静脉输注活动被处以警告和罚款的行政处罚,2025年9月13日再次使用抗菌药物氨曲南为患者开展抗菌药物静脉输注活动:二,未及时填写门诊登记、处方笺等病历资料。
处罚依据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四)项
处罚类别 罚款;警告
处罚内容 警告;罚款人民币叁万元整
罚款金额 3
处罚决定日期 2025-11-10
处罚有效期 2099-12-31
处罚机关 天津市武清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120222MB18906827


行政相对人名称 天津诺禾医学检验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20222300767692F
法定代表人 于*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津武清卫医罚〔2025〕011号
违法行为类型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
违法事实 天津诺禾医学检验所有限公司在2023年至2025年6月期间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出具医学检验报告的医疗卫生技术工作。
处罚依据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罚款人民币叁万元整
罚款金额 3
处罚决定日期 2025-11-10
处罚有效期 2099-12-31
处罚机关 天津市武清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120222MB18906827


行政相对人名称 天津伊馨源日化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20222MA05LEGA8N
法定代表人 贾*山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津武清卫消罚〔2025〕004号
违法行为类型 《消毒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
违法事实 2025年11月1日查明该单位有下列违法行为:在其生产、销售的产品“心诺牌珠光洗手液”最小销售包装上标注“卫生许可证:(津)卫消证字(2017)第0488号”字样的行为。
处罚依据 《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
罚款金额 0.3
处罚决定日期 2025-11-12
处罚有效期 2099-12-31
处罚机关 天津市武清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120222MB18906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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