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无障碍 无障碍 简体 | 繁体 长者模式 长者模式

武清区卫生健康行政处罚信息公示(2025年06月13日)
来源:天津市武清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5-06-13 14:34

行政相对人名称 天津武清执握未来诊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20222MADQJ4QC2D
法定代表人 辛*君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2025060910071212566303
违法行为类型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二款
违法事实 天津武清执握未来诊所未经卫生行政部门核准使用抗菌药物乳酸左氧氟沙星氯化钠注射液为患者开展静脉输注活动
处罚依据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
处罚类别 警告
处罚内容 警告
处罚决定日期 2025-06-09
处罚有效期 2099-12-31
处罚机关 天津市武清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120222MB18906827

行政相对人名称 天津佳美乐口腔门诊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20222MACNWXWB8C
法定代表人 韩*芬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2025060911033212564603
违法行为类型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
违法事实 2025年6月9日查明该单位有下列违法行为:口腔器械灭菌未进行生物监测记录。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六十九条
处罚类别 警告
处罚内容 警告
处罚决定日期 2025-06-09
处罚有效期 2099-12-31
处罚机关 天津市武清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120222MB18906827

行政相对人名称 天津市武清区凡熙宠物诊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2120222MA06ED67XM
法定代表人 周*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2025060913304012562303
违法行为类型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十八条第三款
违法事实 放射性建设项目未按照规定对职业病防护设施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六十九条第(五)项
处罚类别 警告
处罚内容 警告
处罚决定日期 2025-06-09
处罚有效期 2099-12-31
处罚机关 天津市武清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120222MB18906827

行政相对人名称 天津市屹林宠物医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20222MADUY77N5T
法定代表人 董*冬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2025061114351612567503
违法行为类型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十八条第三款
违法事实 放射性建设项目未按照规定对职业病防护设施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六十九条第(五)项
处罚类别 警告
处罚内容 警告
处罚决定日期 2025-06-11
处罚有效期 2099-12-31
处罚机关 天津市武清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120222MB18906827

行政相对人名称 天津市武清区侯*悦宠物诊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2120222MA820WCC5R
法定代表人 侯*悦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2025061209100312568203
违法行为类型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十八条第三款
违法事实 放射性建设项目未按照规定对职业病防护设施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六十九条第(五)项
处罚类别 警告
处罚内容 警告
处罚决定日期 2025-06-12
处罚有效期 2099-12-31
处罚机关 天津市武清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120222MB18906827

行政相对人名称 天津武清泉达医院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20222328630575A
法定代表人 刘*宇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津武清卫医罚〔2025〕006号
违法行为类型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十条第一款
违法事实 天津武清泉达医院存在以下违法未按照规定保管口腔科2015年至2024年12月期间病历资料;未实施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制度中的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处罚依据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一)项、第(四)项
处罚类别 警告;罚款
处罚内容 警告;罚款人民币伍万元
罚款金额 5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5-06-10
处罚有效期 2099-12-31
处罚机关 天津市武清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120222MB18906827


行政相对人名称 天津市虹怡纸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20222746673279F
法定代表人 刘*杰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津武清卫消罚〔2025〕002号
违法行为类型 《消毒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
违法事实 该单位在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标注的生产类别为卫生巾、尿垫,未取得护垫生产许可的情况下,擅自于2024年2月27日生产一款名为芸熙牌纯棉纱布纯棉表层丝薄卫生护垫的消毒产品。
处罚依据 《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罚款人民币伍仟元
罚款金额 0.5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5-06-11
处罚有效期 2099-12-31
处罚机关 天津市武清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120222MB18906827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