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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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辖武)文综罚字〔2023〕F-000023号行政处罚公示
来源:天津市武清区文化和旅游局
发布时间:2023-09-26 17:59
编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由名称
当事人名称(姓名)
行政处罚依据
行政处罚内容
实施机关
处罚日期
1
(津辖武)文综罚字〔2023〕F-000023号
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场所的经营者,允许未成年人进入
天津武清区麓枫网咖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1.警告;2.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柒拾贰元整(72元)2.罚款:人民币壹万贰仟元整(12000元)。
武清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3/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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