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编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由名称 | 当事人名称(姓名) | 行政处罚依据 | 行政处罚内容 | 实施机关 | 处罚日期 |
1 | (津辖武)文综罚字〔2023〕F-000014号 | 发行侵犯他人著作权或者专有出版权的出版物,变更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登记事项未依照规定办理变更审批手续,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从事出版物发行业务未备案 | 天津良顺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 《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三十三条、第三十五条、第三十七条第(十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十三条、《出版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 | 1、警告;2、没收非法财物:涉案出版物6本;3、罚款:人民币肆仟元整(4000元)。 | 武清区文化和旅游局 | 2023/9/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