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意见》和《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实施意见》精神,推动我区体育产业发展,促进体育消费,结合我区体育产业发展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发展目标
到2025年,建成体育中心、体育健身公园等体育场馆5处,打造5项高级别体育品牌赛事,培育20个群众喜爱的全民健身品牌活动,体育产业总规模达到60亿元。基本形成涵盖体育竞赛表演、健身休闲、场馆服务、中介培训、传媒与信息服务、体育用品制造及销售等门类的体育产业体系。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5平方米,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达到全区户籍人口总数的48%,群众体育健身和消费意识显著增强,体育公共服务覆盖全民,建立比较完善的全民健身公共体系。
二、主要任务
(一)创新体制机制。
1、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正确处理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全面清理不利于体育产业发展的有关规定,按照"非禁即入"的原则,加大向社会资本开放力度,鼓励体育类民办非企业组织发展。通过市场机制积极引入社会资本承办赛事。加快推进体育行业协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将适合由体育社会组织提供的公共服务和解决的事项,交由体育社会组织承担。
2、推进职业体育改革。拓宽职业体育发展渠道,鼓励具备条件的运动项目走职业化道路,支持教练员、运动员职业化发展。完善职业体育的政策制度体系,扩大职业体育社会参与,逐步提高职业体育的成熟度和规范化水平。
3、创新体育场馆运营机制。积极推进场馆管理体制改革和运营机制创新,引入和运用现代企业制度,激发场馆活力。推行场馆设计、建设、运营管理一体化模式,将赛事功能需要与赛后综合利用有机结合。增强大型体育场馆复合经营能力,拓展服务领域,延伸配套服务,实现最佳运营效益。
(二)培育多元主体
1、鼓励社会力量参与。进一步优化市场环境,完善政策措施,提升体育产业对社会资本吸引力。培育发展多形式、多层次体育协会和中介组织。加快体育产业行业协会建设,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引导体育用品、体育服务等行业发展。为体育用品、体育文化、体育旅游等搭建推介平台。
2、引导体育企业做强做精。实施品牌战略,打造一批具有竞争力的知名企业和有影响力的自主品牌,支持优势企业、优势品牌和优势项目“走出去”,提升服务贸易规模和水平。扶持体育培训、策划、咨询、经纪、营销等企业发展。鼓励大型健身俱乐部跨区域连锁经营,鼓励大型体育赛事充分进行市场开发,鼓励大型体育用品制造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充分挖掘品牌价值。
(三)优化布局,完善结构
1、优化产业布局。进一步优化体育服务业、体育用品业及相关产业结构,着力提升体育服务业比重。大力培育健身休闲、竞赛表演、场馆服务、中介培训等体育服务业,实施体育服务业精品工程,在市体育局规划扶持下打造大黄堡湿地运动集聚地、武清时尚运动集聚地、武清高端体育装备制造基地。
2、挖掘产业潜力。着力提升体育服务业比重,打造品牌俱乐部、示范场馆和明星赛事。积极推广水上运动、汽车越野、极限项目等群众喜闻乐见和有发展空间的项目。加快推进京津冀体育健身休闲圈建,共同打造一批体育服务业重点项目。
(四)促进融合发展
1、促进康体结合。加强体育运动指导,推广“运动处方”,发挥体育锻炼在疾病防治以及健康促进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大力发展运动医学和康复医学,积极研发运动康复技术,鼓励社会资本开办康体、体质测定和运动康复等各类机构。发挥中医药在运动康复等方面的特色作用,提倡开展健身咨询和调理等服务。
2、鼓励交互融通。支持金融、地产、建筑、交通、制造、信息、食品药品等企业开发体育领域产品和服务。鼓励可穿戴式运动设备、运动健身指导技术装备、运动功能饮料、营养保健食品药品等研发制造营销。
(五)丰富市场供给
1、完善体育设施。要结合城镇化发展统筹规划体育设施建设,合理布点布局,修建完成包括体育馆、室内训练馆、集训楼及全民健身馆、体育场等五大项目,集比赛、训练、大众健身于一身的体育中心一处,满足我区群众日益增长的健身需求。修建科学规划、布局合理、环境优美、设施齐全的体育郊野公园一处,满足群众健身、娱乐、休闲的需求。依托南湖公园、君利生态园打造集举办赛事、健身、休闲、旅游于一体的体育健身园;建设京津冀地区高标准汽车越野赛、漂移赛、拉力赛活动中心,满足群众参与健身和欣赏高水平汽车赛事的需求。
2、丰富体育赛事活动。大力发展多层次、多样化的各类体育赛事。推动专业赛事发展,打造一批有吸引力的国际性、区域性品牌赛事。丰富业余体育赛事,在各镇(街)和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学校等单位广泛举办各类体育比赛,引导支持体育社会组织等社会力量举办群众性体育赛事活动,积极引进国际精品赛事。
(六)营造健身氛围
1.落实全民健身计划。加强和各镇(街)、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体育组织网络建设,组织实施国家各类体育锻炼标准。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学校实行工间操、课间健身制度,倡导每天健身1小时。建立市民健身锻炼和体质水平评价体系,定期发布国民体质监测报告。切实保障中小学体育课课时,确保学生校内每天体育活动时间不少于1小时。广泛开展校园体育活动,通过组建不同形式的学生运动队,开展丰富多彩的课余体育训练活动。
2、推动场馆设施开放利用。积极推动各级各类公共体育设施开放。加快推进企事业单位等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学校体育场馆课余时间要向学生开放,并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安全保障,加快推动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提高农民体育健身工程设施使用率。
3、加强体育文化宣传。充分利用主流媒体,普及健身知识,宣传健身效果,积极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培育体育消费观念、养成体育消费习惯。积极支持形式多样的体育题材文艺创作,推广体育文化,弘扬奥林匹克精神和中华体育精神,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三、保障措施
1、加大财政扶持力度。落实体育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每年从财政预算资金中统筹安排适当资金作为体育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支持体育产业品牌和体育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支持体育产业重点项目扶持、产品创新升级;支持企业开拓市场和营销平台建设;支持体育用品产业人才培养,以及体育竞赛表演、健身休闲产业链建设和体育广告宣传等。加大体育基本建设资金投入,将体育基本建设投资计划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并随着经济的发展逐步增加,确保体育产业与体育事业协调发展。
2、完善税费价格政策。全面落实国家支持体育产业发展的各项税费优惠政策。体育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支出,符合税法规定的可在税前扣除。企业、个人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及其部门向体育赛事活动、优秀运动队、公益性体育设施等捐赠,符合税法有关规定的,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体育场馆自用的房产和土地,可享受有关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现行优惠政策。对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体育场馆、体育学校自用的房产及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体育企事业单位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确有困难的,可按照税收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定期给予减免。公建或民建的单体体育场馆实施节能改造的,如符合当年度市节能专项资金选项要求,可给予一次性补贴。
3、完善规划布局与土地政策。严格执行国家和天津市制定的与体育产业有关的规划、土地政策和规定,出台我区体育设施空间布局规划,将公共体育设施和体育产业发展用地纳入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对重点体育产业项目建设用地给予优先支持。新建居住区和社区应按相关的国家、行业标准及《天津市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标准》(db/t29-7-2014)配置群众健身相关设施,确保我区新建居住区群众健身相关设施配套达到室内人均建筑面积0.1平方米以上或室外人均用地0.3平方米以上。
4、改革和创新体育社会团体管理模式。在加强业务指导和依法监管的同时,完善体育社团法人治理机制,充实体育社会团体业务职能,发挥体育社会团体服务功能。提高体育社团自我发展、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和自律规范的能力。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兴办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促进体育事业健康发展。
各镇(街)、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将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和重要议事日程,加强沟通协调,密切配合,确保各项任务措施落到实处。建立健全体育产业统计制度,开展体育产业统计工作,并建立评价与监测机制,发布体育产业研究报告。大力推进体育产业标准化工作,提高体育产业标准化水平。区发展改革委、区体育局要会同有关部门对落实本意见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跟踪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