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镇(街道)园区: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及天津市统计局的有关要求,纵深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提高统计源头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2025年统计执法检查工作。现将检查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检查方式
(一)“双随机”统计执法检查
检查范围:在统计云平台上正常报送统计报表并上报2024年年报(1-12月/1-4季度定报)的“一套表”企业(含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单位)和“非一套表”企业。
检查时间:2025年4月15日-11月30日
(二)统计执法检查“回头看”
检查范围:2024年处以责令改正的企业
检查时间:2025年4月15日-11月30日
(三)专项统计执法检查
检查范围:统计业务工作需要和市统计局要求所涉及的范围,计划开展“一套表调查单位名录库”“涉外调查”等执法检查。
检查时间:2025年4月15日-11月30日
(四)重点统计执法检查
检查范围:对上级统计机构转交的统计违法案件、线索和在数据质量核查、数据质量评估工作中发现的涉嫌统计违法线索进行重点统计执法检查。
检查时间:2025年4月15日-11月30日
二、检查内容
(一)检查对象单位基本情况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二)统计基础工作建设情况,包括:统计原始记录、原始报表、统计台账等。
(三)主要经济指标数据。
1.工业企业:2024年度“工业总产值(当年价格)”、“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工业生产消费量(电力)”指标。涉及企业研究开发活动的部分企业,检查2024年度“研究开发人员合计”和“研究开发费用合计”指标。
2.批发和零售业企业:2024年度“营业收入”、“商品销售额”指标。
3.住宿和餐饮业企业:2024年度“营业收入”、“营业额”指标。
4.建筑业企业:2024年1-4季度定报“建筑业总产值”。
5.房地产开发企业:2024年1-12月“本年商品房销售面积”指标。
6.服务业企业:2024年度“营业收入”、“应交增值税”、“应付职工薪酬(本期贷方累计发生额)”、“本年折旧”、“营业利润”指标。
7.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单位:2024年1-12月“本年完成投资”指标。
8.“非一套表”企业:2024年度“从业人员期末人数”、“从业人员工资总额”指标。
9.2024年处以责令改正企业填报有误的指标。
(四)检查2024年以来是否从事涉外调查活动,以及涉外社会调查开展情况;是否存在违反统计法律法规规章开展涉外调查的情况。
三、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此次执法检查工作,统筹安排,周密部署。
2.严明纪律,不走过场。严格遵守统计法律法规要求和检查工作纪律,做到不走过场,不隐瞒问题。
3.依法依纪,严肃问责。对抽查发现的问题,依照有关统计法律法规的规定,除对统计违法案件进行处理外,还要按照市政府及国家统计局的有关规定,将执法检查情况予以通报,同时上传至“天津市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对于有统计违法行为的企业进行失信认定,严重失信企业会公示在天津统计信息网的“统计失信企业公示平台”。按照《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对违法、违纪相关人员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武清区统计局
2025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