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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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清区2020年水政执法工作总结
来源:武清区水务局 发布时间:2021-02-20 15:53


2020年以来,我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按照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紧紧围绕河长制及碧水保卫战,积极配合开展清四乱专项整治行动、黑臭水体治理等工作不断强化依法治水、依法行政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1、一是认真落实日常巡察责任。年内日常巡查300次,出动执法人员600人次;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9起,涉及违法排污2起,未编制水土保持方案7起;配合北三河处制止5起设置阻水渔具行为;进行黑臭水体巡查、水环境暗查暗访、清四乱专项巡查等专项检查258人次,有效的减少了水体污染的发生,促进水环境质量整体提升。二是严格落实刚性执法措施。2020年度共立案9起,涉及私装计量设施1起,擅自施工临时排水3起,河道管理范围内违建1起,不缴纳超计划用水加价水费2起,设置阻水渔具2起;共处罚款62400元,违法当事人已全部缴纳,并上缴财政。三是及时处理群众举报问题。年内共计处理各类渠道群众举报及环保转办件69起,其中8890转办件37起,中央环保督察7起,举报电话24起,举报信1封,涉及水体污染、水生物死亡、非法捕捞、非法引水及防汛通道不畅通等问题,没有不满意回复;公开举报电话、电子邮箱,对投诉举报的案件做到件件有查处,宗宗有回复。

2不断完善执法体制机制。一是更新执法工作手册。为在执法工作中精准运用法条,提高职工业务水平,我们收集工作中常用的法律法规,更新至最新修正版本,整理为《武清区水务依法行政工作手册》,为日常执法工作提供便利。二是建立多部门联合执法机制。我区北运河、青龙湾减河、龙凤河等河道非法捕捞现象严重,部分村民受经济利益驱动,非法捕捞行为屡禁不止。一些村民白天躲避检查,晚上加班捕捞,造成查处困难,导致非法捕捞之风愈演愈烈,为遏制这一情况的进一步蔓延,我局制定《治理非法捕捞联合行动方案》,并联合多部门对非法捕捞问题泛滥的河道进行大规模执法,有效制止了水事违法案件的发生。

3、严格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制定了《武清区水务局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按照市水务局和市司法局要求,积极开展执法人员公共法律知识、专门法律知识、新法律法规的专项培训和执法资格证考试活动,人均培训时间40余小时,目前我局共有持执法证人员109人,其中今年新增6人。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有关规定,加强作风建设,真正做到“讲纪律、守规矩”,不违规讲人情不干预办案,主动接受人民群众、案件当事人及社会各界的监督。针对有罚款的水行政处罚实行罚缴分离制度,罚款直接进入区财政专项账户,有效避免了人为因素对执法的影响,堵住了人员管理上的漏洞。

4、严格规范执法行为监督。按照《行政处罚法》规范行政执法程序执法,法律适用正确,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加强对行政裁量权基准的动态调整,并监督执行情况,确保行政裁量制度得到有效执行。正确掌握本单位执法权限,未发生因执法权限不清而导致不作为不担当的情况。12月19日组织对水务综合执法大队今年以来的执法情况进行了检查,重点对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程序的合法性及案卷的规范性进行了全面检查。通过检查,进一步规范了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推动了我局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工作。

5、全面开展教育培训。11月25日组织执法人员参加了《2020年水行政执法骨干培训班》,天津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魏建新讲授“结合民法典讲三项制度”;市水务局法律顾问结合败诉案件以案释法;市水政总队王志强同志对重点违法案件进行讲解剖析,有效增强了执法人员的法治意识。 12月4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参加了“话说宪法”—天津市武清区国家宪法日宪法访谈现场直播活动,进一步在水务系统形成“尊崇宪法,学习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良好氛围。

6、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按照《武清区水务局“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实施方案》、普法责任清单和《武清区水务局行政执法以案释法制度》要求,局党委统一领导,各科室及单位分工负责、通力合作、加强协调,共同做好全局“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工作,推动形成了全局法治建设新局面。认真贯彻落实以案释法制度,年内共上报以案释法案例8例;各单位结合具体工作有针对性的对行政管理相对人开展普法宣传,向群众宣讲相关法律法规,开展了送法上门和普法宣传入户服务,以管理、执法促宣传,加强了对水资源管理、节水形势、执法典型案例和相关政策的解读,规范了企业取用水、排水程序,营造了遵法守法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情况

1、全面施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严格《武清区水务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要求,对政府信息、权责清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行政执法主体、人员、职责、权限、执法流程、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依据、监督方式、救济渠道、服务指南等信息进行事前公开,方便群众办事;从事执法活动中,行政执法人员要佩戴或者出示能够证明执法资格的执法证件,出示有关执法文书,做好告知说明工作。我局立案和行政处罚信息已及时在武清区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天津市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及武清区政务网予以公示。

2、全面施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严格落实《武清区水务局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武清区水务局执法记录设备、信息使用管理规定》要求,为执法人员共计配备了6台执法记录仪、4台录像机、4台照相机、2支录音笔、2台无人机,对查封扣押财产、强制拆除等直接涉及人身自由、生命健康、重大财产权益的现场执法活动和执法办案场所,推行全程音像记录。执法音像记录管理制度已经建立并完善。对于执法全过程记录资料严格依法依规归档保存,对同一执法对象的文字、音像记录进行集中储存,推行“一户式”集中储存。行政执法全过程数据化记录工作机制和数字化归档管理制度已经建立并完善。

3、全面施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严格落实《武清区水务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要求,规范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程序,不断充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力量,加强对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保障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合法、公平、公正,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目前我局由河湖保护科负责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法制审核人员为6人,占执法人员总数的比例为5.5%。

(三)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虽然我局水政执法工作中开展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但与上级部门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

1、水务管理与执法衔接不畅。各单位或科室对自身在行政执法当中所处的位置不清楚,对本单位权责了解不全面、或不知道与其他各科室单位的协同关系,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谁执法谁普法”制度的落实。

2部分人员对法律法规的学习、理解不够深入,在执法过程中各项法律法规的运用还不够熟练,对法律条款学习不够,缺乏系统的法律知识,遇到问题时不能熟练运用相关的法律知识来分析、判断、解决,偶尔盲目办事,凭自我感觉进行处理,以致出现了一些本可以避免的事情发生。

3联合执法机制还有待进一步加强。目前虽然建立了联合执法工作机制,但在实际运用过程当中,各级执法部门的配合还有待加强,对涉水违法问题的有效打击还需要公安环保等部门的进一步配合。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在今后的工作当中,我局将按照区政府及市局的相关要求,扎实开展水政执法工作重点把握好以下几点

1加大水行政执法力度。一是进一步建立健全多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加强与北三河管理处、生态环境、城管、畜牧水产(渔政科)、林业、公安等部门的业务沟通,相互配合形成合力。二是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在水行政执法监督方面,理顺水务执法体制,根据各业务科室的事权和职能,合理配置执法力量负责各领域的行政检查,遇有水事违法行为首先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指导等非强制性执法手段将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确需处罚的需将问题线索反馈至水务综合执法大队,走正式执法程序。将“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切实落到实处。

2强化法律法规学习。对于概念比较模糊,理解还不够清晰的相关条款,积极交流探讨,力求做到对法律条款理解清晰透彻,引用精准,提升执法效能,更好地开展执法工作。积极邀请市局专家、律师、法官、检察官等人员来我局上课,增强干部职工学法用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为推动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再上新台阶提供有效保障。

3持续开展水法规宣传一是丰富普法方式,提高群众学法积极性。创新宣传教育的方式和载体,因人、因地而异,做到有的放矢,积极采取法制文艺汇演、法制讲座、动漫普法、法制情景剧、以案说法、法律名人名言、法律知识竞赛等方式开展普法。二是坚持城乡兼顾,实现宣传普及化。针对农村现状,因地制宜做好宣传,通过拉横幅、发明白纸、车载小喇叭巡逻、入户上门讲解等形式在河湖周边违法现象较多的村镇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增强普法的针对性,提高村民的法律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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