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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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武清区泉兴水厂北侧清水池拆除工程(项目编号:JL2023-C-032)竞争性磋商公告
来源:天津市武清区水务局 发布时间:2023-09-01 15:51


受天津市武清区雍泉管道工程有限公司委托,天津市锦林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将以竞争性磋商方式,对泉兴水厂北侧清水池拆除工程实施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与磋商。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泉兴水厂北侧清水池拆除工程

2、项目编号:JL2023-C-032

二、项目内容

项目名称

实施地点

工作内容

质量标准

泉兴水厂北侧清水池拆除工程

天津市武清区

施工单位按照甲方提供的图纸,技术资料进行泉兴水厂北侧清水池拆除工程,施工现场为起点,经甲方竣工验收合格为终点,期间产生的所有费用均包含在投标报价内。具体详见项目需求书、采购人所发的工程量清单、图纸中的所有内容。

达到国家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三、项目预算及控制价:20.1124万元

四、工期:2023年9月20日至2023年9月30日(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实质性要求)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  

2、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提供2023年1月至今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或提交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书面声明。

4、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扫描件或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前近3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或提交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书面声明。

5、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且具备相关资质。

6、投标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会议,若为法定代表人参加,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若为授权代理人参加磋商仪式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未按时提供的视为无效磋商。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六、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

1、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2023年09月01日至2023年09月07日,每日9: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磋商文件的地点:天津市锦林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西青区梅江会展中心二期丽枫酒店西侧老VIP通道503)

3、获取磋商文件的方式:线下获取。

4、磋商文件的售价:磋商文件售价为400元/本,未在规定时间报名、交费的供应商不具备投标资格。

七、提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磋商时间及地点

1、提交响应文件时间:2023年09月12日14:30

2、提交响应文件地点:天津市武清区雍阳西道68号水务工程建设事务中心(武清区水务局东侧30米,路北院内)

3、磋商时间:2023年09月12日14:30

4、磋商地点:天津市武清区雍阳西道68号水务工程建设事务中心,(武清区水务局东侧30米,路北院内)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马先生          

2、联系电话:022-58032006   

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武清区雍泉管道工程有限公司

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武清区杨村镇泉兴路增一号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电话:程一博  022-59618167

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锦林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西青区梅江会展中心二期丽枫酒店西侧老VIP通道503

十一、质疑方式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相关规定,以书面原件形式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一次性提出质疑,否则不予受理。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