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规划》制定的背景和依据是什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按照中办、国办《关于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及天津市水土保持目标责任考核工作要求,依据《全国水土保持规划(2015-2030年)》,结合《天津市水土保持规划(2016-2030年)》及《天津市“十四五”水土保持规划(2021-2025年)》,区水务局组织编制了《天津市武清区水土保持规划(2022-2035年)》。
二、《规划》的基本框架是什么?
规划共十三章,从我区基本情况、水土保持区划、需求分析、总体布局、预防、治理、监测、综合监管等方面,对武清区水土保持工作进行全面规划。
三、《规划》的目标任务是什么?
一是到2025年,初步建成与武清区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水土流失防治体系。水土保持率在2021年99.85%的基础上,达到99.89%。
二是到2035年,全面建成防治和监管并重的水土流失综合防治体系。水土保持率达到99.93%以上。
四、《规划》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规划》根据武清区自然环境、社会经济、水土流失现状和生态环境等特点,按照不同的水土保持主导功能,进一步开展区级水土保持区划。
《规划》结合天津市和武清区水土保持区划、天津市市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划定以及天津市容易发生水土流失的其他区域划分,确定预防和治理规划范围,制定相应的预防和治理措施体系和配置。
五、《规划》实施的保障举措是什么?
主要从加强组织领导、严格依法行政、拓宽投资渠道、创新体制机制和增强全民参与等5个方面保障规划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