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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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清区人社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和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活动的通知
来源:天津市武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5-09-30 14:33


区内各用人单位:

为贯彻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规范用人单位用工行为,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天津市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办法》、《天津市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信用等级评价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启动我区本年度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和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本区域内的用人单位

二、开展时间

即日起至2025年11月30日结束

三、工作程序

(一)自查自纠,规范管理。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用人单位对本企业用工、工资支付和社会保险缴纳等情况进行自查。

(二)报送材料,审查登记。用人单位自查完毕后,应于2025年11月30日前将填写完毕的《劳动保障书面审查报告书》(附件1),加盖公章后报送至用人单位所在地的镇街政务服务中心或园区管委会,由各镇街园区汇总后报送至区人社局进行审查登记。

(三)相关提示

1、凡已通过2024年度劳动保障书面审查的或已被命名为区级以上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的用人单位,只需将2025年《劳动保障书面审查报告书》填写完毕后报送即可,原则上只作认定登记;

2、凡未参加或未通过2024年度书面审查且不是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的用人单位,除需填写完整的2025年《劳动保障书面审查报告书》外,还需同时提交以下材料(均需加盖公章)(各1份):(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工资明细表;(3)社会保险缴费凭证;(4)全部职工《就业、劳动合同登记名册》(津劳登字6号)复印件。

四、审查评价结果

书面审查意见分为合格、整改后合格、不合格三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划分为A、B、C三级。

五、相关工作要求

区内各类用人单位均应参加2025年度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如实填写报送书面审查材料,对拒不按本通知要求参加书面审查或拒不整改的用人单位,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将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的相关规定予以查处。



天津市武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