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你单位职工马金凯(身份证号:62082220******017X)于2025年6月11日向我委提交了工伤职工劳动功能障碍程度鉴定(生活自理障碍程度鉴定)申请材料,我单位经审核于2025年6月11日作出编号为S212011420250607的《工伤劳动能力鉴定受理告知书》。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和《天津市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实施办法》之规定,在通过直接、邮寄等方式无法送达的情况下,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公告自发布之日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天津市武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天津市武清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2025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