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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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振宇诉天津继朋物流管理有限公司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应诉通知书等法律文书的公告
来源:武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5-04-28 14:56

天津继朋物流管理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张振宇 诉你公司工资差额等劳动人事争议一案,因与你公司无法联系,根据《天津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文书送达规定》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司公告送达申请书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通知书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十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十日内,逾期不影响案件处理,本委定于202506190830在仲裁庭(地址:天津市武清区雍阳西道106号,联系电话:022-29342132)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天津市武清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5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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