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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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行政执法工作报告
来源:武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4-01-05 15:49

         一、基本情况

(一)队伍建设情况。2023年,区人社局在编人数95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人数12人,持执法证人数20人,新增6人,新增原因为部分科室有执法需求。当前,所有行政执法人员均实现持证参与执法工作,均通过市人社局组织的统一考试,均为本单位公务员编制、参公人员和全额事业单位干部身份人员,无编外人员、行政工勤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人身份人员。年初,我局制定了培训计划,组织本单位相关科室业务骨干开展“人社大讲堂”,面向全局干部职工宣讲人社政策。同时,邀请了国浩律师(天津)事务所侯宇律师为全体执法人员讲授《行政执法的法律风险防范》。内容围绕行政执法法律风险的防范、行政执法的法律程序、调查取证的注意事项、行政处罚的听证程序、行政诉讼的应诉技能等,结合典型案例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解,对参训人员提出的问题和行政执法工作中的困境进行了解答和指导。此外,还积极组人员参与市执法总队和相关业务处室组织的各类政策法规和业务知识培训,参加市法规处组织的法律知识考试等。通过培训提高了执法人员行政执法处理问题的能力。

(二)案件处理情况。2023年,我局共立案45件,相较去年同期有所减少。主要原因有三点,一是新冠肺炎疫情结束后,经济整体上有所好转,影响劳资纠纷矛盾趋于弱化;二是推行“为企体检”和“志愿青春”2个宣传品牌,直面问题较多的用人单位,有针对性地解决问题;三是随着力量的充实,大部分线索都以调解的形式予以化解,立案数量减少。当前,案由主要包括社会保险、拖欠工资、使用童工等,下达《限期整改指令书》37件,《行政处理决定书》5件,《行政处罚决定书》4件,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移送公安机关案件2件。

二、主要工作措施及成效

健全完善各项制度。我局始终积极加强制度建设,对照相关要求,制定或完善有关制度,形成科学、规范、严谨的制度体系。现在,针对行政执法方面,已建立了包括《武清区人力社保局行政执法公示实施办法》、《武清区人力社保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细则》、《武清区人力社保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信息统计分析制度》、《武清区人力社保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等一套完整的制度体系。体系对包括执法文书范本、案卷评查规范、案卷制作标准及范本、工作流程等6大项规则标准梳理包括行政执法主体信息、行政人员资格目录信息、行政执法音像记录设备配备情况、法制机构及法制审核人员配备情况、重大行政处罚决定法制审核情形等11项目录清单,明确了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内容、审核流程及标准,建立审核台账。

(二)强化执法保障根据三项制度的工作要求和实际执法工作的需要,我局配备了执法记录仪4台、录音电话6部,录像机1台,并对全局的所有执法科室办公场所安装了音频视频设备,确保行政执法的全过程记录落到实处。公车改革之后,经申请我局的执法车辆予以保留,由执法科室专用。在日常执法工作中,我局从人力、物力、财力上给予行政执法工作最大限度的支持和保障。

(三)积极开展维护群众切身利益执法。一是制定方案高质量推进。制定了《武清区2023年度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实施方案》,坚持源头治理、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标本兼治工作理念,切实保障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巩固根治欠薪成果。以根治欠薪领导小组的名义向成员单位印发了《关于印发天津市2022年度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细则的通知》(津治欠办发〔20231号),将根治欠薪工作纳入绩效考核内容,层层压实工作责任,确保此项工作高质量推进。二是强化日常监管。以“天津市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预警平台”和“国务院根治欠薪平台”为手段,对相关线索及时跟进处理。截至目前,区内60个在建项目全部纳入预警平台监控,预警动态清零。欠薪平台累计案件57172023年新增线索2047条)件,核处率96.4%。三是落实好专项行动。在岁末年初、春节、“两会”等重要节点,落实根治欠薪、工程建设领域欠薪风险隐患巡查整治等专项行动,重点排查整治建设项目118家,定期开展欠薪隐患调度分析,最大限度避免欠薪情况发生。全年,根据排查线索约谈5家建设项目单位,超过98%的案件得到及时化解,共为1.2万人次劳动者追讨欠薪1.9亿元。

(四)发挥执法监督职能。一是及时处理平台和信访线索。采取专人负责与协同处理相结合的方式,对“12345平台”、智慧信访、窗口投诉等线上线下劳动纠纷案件(线索),快速查实,依法处理。全年,共处理各类案件(线索)6012件。二是开展日常监督。对区内注册的761家派遣单位中的652家进行了检查核验,另109家未参加核验。1月份以来,审批新增派遣单位67家,引导注销165家,进入零工市场产业园有37家。积极开展和谐企业创建,完成200家用人单位薪酬调查工作和171家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评估工作;工资集体协商备案47家;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大讲堂3次;目前市级和谐企业5家、区级和谐企业332家。三是开展联合执法和跨地区执法。借助“双随机、一公开”方式,联合市场、税务、公安等部门对111家用人单位进行了劳动合同签订、工资发放情况和社会保险缴纳等方面进行检查。开展跨地区协查24次,涉及北京、河北、浙江、河南等多个省市。

(五)创新行政执法方式依法履行职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落实轻微违法包容免罚清单,对用人单位的非主观故意、轻微且没有造成明显危害后果的首次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行为建立容错机制。

三、2023年四季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

为了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我按照本市及我区相关要求,集中时间对今年以来的行政执法案卷进行自查和评查2023年,我局共立案45件,全部结案,结案率100%,有效维护了劳资双方的合法权益。

(一)健全完善了行政执法的制度体系。结合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相关要求,制定了《行政执法公示实施办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细则》等文件,完善了《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行政确认案卷评查工作规范》等制度规范。同时,在日常执法过程中,严格落实相关工作要求。评查时,制定了案卷基础标准,即:一是案件的标准。投诉案件的主体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投诉内容是否属于劳动监察职能范围,违法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充分,适用法律是否准确,程序是否合法。二是文书标准部分。是否有明确的被投诉单位,法律文书的填写是否规范,调查笔录制作是否符合要求,取得证据是否与案件有关,案件的立案、调查、结案、处罚尺度标准等。

(二)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关注每一个环节一是注重主动监察,结合专项检查、专项行动、书面审查等活动,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及时纠正、责令限期改正。二是不断提高办案效率,受理举报投诉案件后及时指派监察员深入用人单位了解情况,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巧用办法,使双方当事人心平气和的解决问题。三是主动完成执法信息归集报送。将专项检查、日常检查、书面审查、投诉举报的行政执法数据按要求及时准确全面的归集到天津市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和金保二期。

(三)严格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严格落实《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和《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要求。在行政处罚案件办理中,综合考量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以及当事人主观过错等因素,正确、适当地决定是否给予行政处罚、给予何种行政处罚和何种幅度行政处罚的权限,严格规范行政裁量权。一是严格执行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讨论制度。对于重大、复杂、疑难案件进行集体讨论,重点对违法事实认定、证据充分性、执法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的自由裁量权适用等内容进行讨论,形成结论性方案,保障了行政处罚的公正、公平,有效防止行政处罚不当、畸轻畸重等显失公平的情况发生,杜绝行政执法过程中的“人情案”、“关系案”。二是所有行政处罚案件需经法制审核部门核准和主要负责人批准后进行,行政执法人员提交的案件处理意见中必须载明自由裁量权的依据。法制审核机构发挥“关口”作用,有效防止滥用职权、超越职权、违反法定程序执法办案的发生。确保行政处罚提现法律本意、公正执法,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四、存在的问题

执法队伍的数量、工作能力和执法水平与当前复杂多变的执法形式不匹配。一是法律法规存在描述模糊,笼统的问题,导致在立案层面即存在争议。如带薪年休假问题,《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与《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中,带薪年休假是由劳动者主张还是企业主张存在冲突,造成行政执法困难;二是对于执法人员系统性培训方面还需要加强,社会保险政策性强,历史遗留问题多,相对复杂,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和业务水平与之相比有待进一步提高,尤其是在相关知识的系统培训上还需要进一步加强。三是行政执法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如行政执法案件的多平台录入,无法实现数据的共享,各平台要求录入的内容、方式,途径不尽相同,给行政执法人员录入增加了工作量。

五、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继续完善执法工作体系。步建立和完善包括案审规则和行政执法责任、执法办案公开、案卷评查、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等配套制度,用制度规范执法行为,二是规范执法流程,加强执法作信息化建设。对现场检查、立案、调查、行政处罚等环节按要求实行程序化运作,网络化运行;三是加强执法工作督查督办,运用科学的方法和有效的手段对各项重点执法工作落实情况实施日常化督查督办,提升执法效能。

(二)进一步落实各项制度。按照要求落实三项制度要求的基础上更加清晰划分管辖范围和职权种类,明确权限。在具体的执法工作中,要再次梳理并明确执法流程和执法过程中的注意事项各科室也要进一步明确分工,积极梳理自己的权责及经办流程,做到明年的工作中,更好的完成行政执法工作。

(三)继续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科学配置行政执法机构和人员,健全完善日常学法和平时考核制度,狠抓执法纪律和职业道德教育,全面提高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能力。继续探索创新行政执法绩效评估和奖惩办法,鼓励创先争优、树立先进典型,推动形成有利于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的良好环境畅通群众参与行政执法的渠道,接受群众的监督认真贯彻执行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健全行政处罚、行政检查、行政确认、行政给付、行政强制等主要行政行为的程序。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陈述申辩权、听证权、申请复议权和提起诉讼权等一系列权利,以及规范政府机关的自由裁量权作为健全依法行政的重点,减少执法行为的随意性。

(四)进一步做好普法工作。进一步做好信息公开和法律宣传工作,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相关要求,利用互联网、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服务广大群众,向群众宣传人力社保法律法规。打造好“为企体检”和“志愿青春”两个人社服务品牌,直面问题多的单位和地区有针对性地开展普法宣传,推进“源头减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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