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9年我委在执法工作方面履职尽责,严格落实安全监管职责,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规范执法程序,严明工作纪律,努力提高执法水平,积极开展涉农的各项执法活动,有效促进了全区涉农领域执法的健康持续发展。现将执法工作报告如下:
一、“三项制度”落实情况
1、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在武清区政务网上公布了区农委权责清单,其中包括30项职责和230项职权。在天津市行政执法监督平台上全面及时规范上传我委行政检查和行政处罚信息。目前,已将所有持证执法人员信息补充录入到了行政执法监督平台上。将全年24件行政处罚案件依法公示到武清区政务公开网。检查结果推送到“互联网+监管”平台进行公示,在农口内部开展了案卷评查工作,统一规范执法过程相关文书。
2、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在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上,在执法过程中统一了程序、统一了执法文书,并配备了执法记录仪。在行政处罚过程中,严格按照立案阶段、调查取证阶段、审查决定阶段、执行阶段、结案阶段,完成执法过程。严格按照《农业部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统一规范行政处罚文书和行政检查文书。
3、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我委根据法治政府要求选出12名法制审核人员,参与执法案件审核,并聘请天弓律师事务所王洪琪律师作为法律顾问,参与重大决策、重大经济活动、重点项目、日常行政执法监督等提供法律意见及服务。
二、依法依规,扎实开展各项工作
(一)严格种植业执法。全年出动126车次,427人次;检查农药生产经营单位130家,检查农药45977.685公斤;检查肥料企业单位63家,检查肥料706580公斤;检查种子经营门市198个,立案2起,罚款44800元。全年解决8890便民专线农事纠纷65起,开展普法宣传11次。全年全区蔬菜产品在安全用药、依标生产、实现可追溯等方面取得了较大进展,产品抽检合格率达100%。
(二)狠抓动监渔业执法。动监方面完成208份样品抽样任务,屠宰环节抽检9890份,均未发现瘦肉精阳性样品和兽药残留样品;协助检验单位完成食品安全区级抽检样品700余份。共出动执法人员2700余人次,出动执法车辆920车次,发放告知书、明白纸6500余份,印制宣传资料9000余份。出动渔业执法车辆82车次,执法人员328人次,组织规模养殖场户培训2次,培训人数100余人次,并利用科技赶集和科技下乡等活动发放各种宣传材料200余份。共接接群众举报电话34次,教育违规人员15人,释放渔获物90余公斤,配合公安系统立案查处禁渔期违法电鱼案件1起。
(三)加强农机执法。今年的农机“专项治理”执法检查活动40天,共出动执法检查人员200人次,检查农业机械300余台次;开展“春耕”“三夏”“三秋”和重大节假日的隐患排查、安全宣传等活动,期间共出动执法检查车辆100余台次,检查农机合作社、园区80余家次,检查农机安全隐患和违法行为300余次印发各种普法宣传资料4500余份,悬挂条幅、刷写标语90余条;开展双随机执法检查活动3次,对农机合作社及园区开展日常检查和专项检查共计80余次,上传执法监督平台检查记录100余份,履职率100%,上传信息未出现平台报警,全年无投诉举报案件发生。
三、下一年度工作安排
1、加强区农业执法队伍建设,努力提高执法水平,更深入的对各执法人员进行法律法规、业务知识的培训力度,努力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和业务水平,真正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2、加大农业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做好普法工作。在执法过程中同时普及各类农业法律法规,不断增强各类农业从业人员的法制观念。
3、加强执法监督,坚持依法行政,不断改进和提高执法能力,促进依法行政,努力使我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再上新台阶。